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昨日发布关于加强信贷结构调整的10条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对于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相关企业或项目的兼并重组,金融机构要做好融资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务。
在这10条指导意见中,“落实好房地产信贷政策,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放在第6条的位置上。除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兼并重组,意见还要求,未来应当拓宽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房地产企业发行企业债券和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
意见重申“支持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房地产信贷政策,努力改进和完善房地产金融服务,并切实做好风险防范工作。银行将落实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积极支持符合贷款条件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进一步加大对中低价位、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特别是在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大对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
意见鼓励银行发展消费信贷,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试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未来将集中推进汽车、住房、家电、教育和旅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产业信贷消费。在汽车消费金融领域,未来将鼓励和支持各银行与汽车金融公司开展多方面业务合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汽车金融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扩大汽车贷款证券化规模,拓宽汽车金融公司的融资渠道。
针对中小企业融资,意见要求,规范、引导和发挥好民间金融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同时,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完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鼓励银行对基本面和信用记录较好、有竞争力、有市场、有订单,但暂时出现经营或财务困难的中小企业加大信贷和多元化融资支持。(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