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如何落到实处?——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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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如何落到实处?
2009年01月21日 17:12 来源:城市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正部长级别的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能超过54平方米,县长、书记不能超过20平方米。国家此时公布该标准应是为了进一步提醒各级政府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中贯彻艰苦奋斗、勤俭建国、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精神,不要借用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1月20日《新京报》)

  新闻一出,立刻就有网友在后面跟帖,叫好者有之,但是更多的还是不以为然。

  从叫好者的认知来看,大多集中于该规定解决了官员办公室使用上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的问题,这对于遏制豪华办公楼和豪华办公室现象,应该说能起到一定的积极意义。尤其是在目前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规范办公室面积标准,可以避免借刺激经济之名大搞楼堂馆所建设,其目标无疑十分明确而美好。

  但是质疑者则认为,办公面积严重超标的现象可以说早就遍地开花了,如果上述规定能够被彻底执行,那么意味着要让一些官员放弃既得的享受,这与屡禁不止的公车情况有些类似,阻力非同小可。而且从《标准》的细节来看,并未提及对于超标的办公设施以及责任人怎样处理。而且这一标准并不具备强制性和法律功能,在可操作性及约束力不足,而且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下,极容易沦为一纸空文。

  毫无疑问,上述认识都极具现实性。从近年来的楼堂馆所的建设来看,确实已经到了离谱的程度,有的地方官员办公室豪华得简直令人发指,陕西省三原县一个连工资都不能按时发放的穷镇,却花了280多万元修建了一栋五层、拥有120多间房的办公大楼,领导办公室如同总统套房,40多平方米的办公室,另外还配有卧房和卫生间;安徽北部一个小市,市委书记和市长每人6间办公室,室内设有高级办公用品、卫生间、会议室、会见室,一应俱全,颇为“气派”。此外还有:深圳公路局换大门花销3000万;河南一公路局办公楼历时5年耗资1亿;最离谱的是台州洪家街道办建的豪华办公楼,99名干部拥有办公楼面积达16996平方米,每人平均170平方米,超过正部级干部办公室标准的三倍以上……

  在这样的情况下,出台有关标准乃至规定实际上已经迫在眉睫。可是,光有标准和规定还不足以遏制乱建滥建的局面,因为再好的规定,没有切实的执行也是白费心思。而且有细心的人已经发现,对官员办公室使用面积有所规定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早在近10年前,当时的国家计委就制定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许多地方也曾出台过相关规定,限制官员占用过大而且奢华的办公场所,例如江苏就规定省辖市的书记、市长以及厅长们办公室的面积不能超过30平方米。试想,如果肇始于10年前的这些标准和规定能够得到严格执行,那还会有今天的局面吗?

  而要确保办公室面积标准得以执行,靠纪律性与自觉性显然是不成的,相关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必不可少。一是建立内外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以公众的目光来关注和审视官员的办公室是否超标。通过追究责任人,让官员承担丢官罢职的风险成本。这样,《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才不会成为一纸空文。

【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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