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经“俯卧撑”,房价仍居高不下,购房者不见心理价位就是不出手,楼市低迷有一段日子了。着急的不光是开发商,还有靠卖地过活的地方政府。2008年,一些地方政府纷纷亮出“十八般武艺”,出台五花八门的政策,使出吃奶的力气救市。
这些政策,说是救市,多半却疑似保价。不仅市场不领情,“救”而无功,而且饱受高房价之苦、望房兴叹的民众,对此也啧有烦言。
北京市长一语中的
“一个月收入还买不了一平方米,我还爱你吗?”12日下午,北京市市长郭金龙在参加北京人代会朝阳团的分组审议时一针见血地说。《新京报》报道说,郭金龙指出高房价现象的出现不完全是开发商的原因,在造成房地产高价驱动的过程中,对于土地开发成本上升,政府是有责任的。
郭金龙的此番表态极富启示,意味着地方政府真要救楼市,正确且有效的选择应该是通过降低土地开发成本,进而带动降房价。房价降到购房人能承受的价位,刚性需求自会激活。
实际上,几天前人们就听到了房地产主管部门的声音:“地方政府不许再越权出台税收、财政等刺激房地产市场的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一席话激起千层浪,原因就在人们不赞成地方政府既想刺激住房消费又想“保价”的救市“土政策”。
姜伟新的表态给了很多人希望,有网友认为“不许越权救市”的要求,对死挺房价的开发商和与之“合谋”的地方政府都是当头一棒。《广州日报》甚至认为,这简直就是一道“降价令”。
救市“土政策”不严肃,甚至涉嫌违法
《新京报》撰文指出,地方政府的很多救市举措不仅不严肃,甚至有违法嫌疑。比如动用财政直接补贴,放宽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征政策,延迟或暂停征收涉及房地产行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土政策”,不仅没有一个民主决策程序,还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不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规范地方政府救市政策的用意是好的,但要实现这样的目标,需要地方政府摆脱其对土地的依赖,否则这样的规范很难落实。
仔细推敲可以发现,地方政府的“救市牌”都是打了中央相关规定缺位的“擦边球”,目前市场调节、地方政府调控、中央政策规范之间的界限模糊不清,就好像没有设置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原先既无成规,那么横走竖走当然随心所欲。
已经“越权”的“土政策”是否该既往不咎?
不过,姜部长的表态,舆论认为仍有悬疑,那就是:已经“越权”的“土政策”是否该既往不咎?
《华商报》指出,假如各地继续执行以前“缺乏严肃性和合法性”的政策,又将怎样处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似乎未作明确解释。如果既往不咎,则恰恰暴露了政策的严肃性和合法性的缺乏。因为它暗含着这样的意味:法规制度有时是可以逾越的,在特殊时期,没有遵守也是可以打折处理的。所谓“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如此一来,法律法规的刚性岂不受到了影响?
针对这些疑问,中国网上的一名网友给建设部提出了具体建议。首先,既然有地方政府越权出台了救市政策,应立即停止执行,转而接受相关的合法性审查。至于到底哪些地方的哪些救市政策有越权之嫌,公众显然有权要求给出具体的名单。其次,在税收、财政政策方面,相关法律对解释权和调整权是有明确规定的,合法与不合法自有评判标准,地方政府当为守法典范。如果存在“越权”之实,就应该及时追究越权之责。再者,“不许再越权出台刺激楼市政策”不应只作为一项工作要求提出,而是要上升到机制层面的积极防范和疗救,补上如此巨大的监管机制漏洞。
统一梳理楼市政策,避免上下政策“打架”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之前地方政府的所有关于房地产的财政和税收政策都应该被一棒子打死。
《南方都市报》就撰文指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法规规则主要由地方政府制订,建设部显然难以一纸令下,取消地方制定法规的权力,更不可能取消此前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市场相关的几十万个规章。而《燕赵都市报》也建议为避免上下政策“打架”,不仅要规范地方政府救市的自由度,更有必要统一梳理楼市政策,该完善的完善,该废弃的废弃。
关键在于,地方政府托市绝非激活楼市之道,靠相关部门调整政策也只是其中的一方面,正像北京市市长郭金龙指出的那样,调整房地产业自身的结构才是破解楼市僵持的核心所在。
《新京报》还建议,除了规范政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要实实在在地在建立房地产的信息公开系统方面多做一点工作,让房地产市场的成本与价格信息成为公众信息而不是开发商与地方政府的垄断信息。这样,开发商和地方政府才能最终放弃幻想,回到价格调整的正确道路上来。(实习生刘晶瑶 尹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