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建廉适房得计算百姓“生活成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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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建廉适房得计算百姓“生活成本”
2009年01月06日 15:58 来源:今晚报 发表评论

  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和困难家庭“居者有其屋”,是近年来各级政府住房保障建设的努力方向。为此,各地大量推出了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以满足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要。但是这些廉租房经适房,有些并没有受到想象中的欢迎。近日《人民日报》就有报道说,广州去年推出的一批经济适用房过半被弃购;去年年初为“双特困”户量身定做推出的3148户廉租房,截至目前已有205户“双特困”家庭与政府主管部门签署协议,放弃实物配租。

  政府的巨额投入,换来的却是大量中低收入家庭、“双特困”户放弃经适房和实物配给廉租房,这些现象的确耐人寻味。为什么会这样呢?

  面对广州目前最大的保障性住房聚集区——金沙洲新社区,不少“双特困”家庭无奈“望楼兴叹”。报道中说,据记者调查了解,多数入住和放弃金沙洲经适房、廉租房住宅小区的“双特困”家庭,反映最多的是交通不便、生活及公用设施不配套,造成生活成本增加。有的居民就说,“每天上下班高峰时段上学、回家对他们来说都是一个难关……能够在一个半小时到家算是正常”。家有老人的居民说,“就医不太方便了,规划中的医院还没有建好,老人急病时回市区看病打出租车都不方便”。

  廉租房经适房不仅要建得好,还得“廉适到位”才行。“廉适”不到位,等于不“廉适”。只有住房的“廉适”,只不过解决了老百姓生活中的一个难题而已(虽然是最大的难题之一)。老百姓不光需要住在房子里,还得出行、看病、孩子入托上学、买菜买粮……这些都要消耗“生活成本”。就拿最普通、最不起眼儿的出行来说。比如公交若是不方便的话,每天多坐两三趟车,一年下来车钱就可能会多花好几百元。这好几百元,对于住在廉适房中的低收入家庭和困难群众来说,也是一笔不小的挑费啊。

  因此对新建的社区,尤其是廉租房经适房小区,更应该强调配套先行。学校、医院、幼儿园、市场、超市、公交场站等建设应尽可能走在居民入住的前头。这样的话,才不会造成使用滞后甚至个别“有住户、没配套”的情况。所以,相关政府部门和建设单位,不仅要计算建房子的成本,更必须在工作中把老百姓的“生活成本”计算在内。前者是一笔“经济账”,后者是一笔“民心账”。这样才能让廉适房“廉适到位”,“廉适”到老百姓的心里。 (况仲明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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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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