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话题:近日在深圳召开的住宅全装修发展趋势论坛上,深圳有关官员表示,作为全国住宅产业化试点城市,深圳将在2010年基本消灭“毛坯房”,强力推进住宅一次性装修,实行住宅“全装修”销售。减少材料浪费,降低建房成本,这些都是“全装修”的优点,但是如何满足个性化需求,“毛坯房”的退出似乎还未得到大多购房者的支持。
“全装房”乃是大势所趋
梅广(湖北读者):“毛坯房”虽然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业主装修的个性化需求,但通过几年来的实践,其弊端已日益显现,主要表现在装修质量良莠不齐、破坏房屋结构现象严重、施工扰民问题突出等方面。而经过装修后的成品房,不仅有效化解了上述矛盾,还解决了个体装修成本高、业主耗时费力的问题,为购房者免除了后顾之忧。
孙仲(江苏读者):全装修在国外很普遍,比如澳大利亚等国家,都是将房子完全装修好、并配齐家具、厨房设备等后才向市民分配或出售。这样不仅省去购房后的装修麻烦,也避免了因装修而给其他居民造成影响。推广全装修房作为一种政策性措施,市民是能够接受的,至少是会慢慢习惯和适应的。
杨红兵(江苏读者):据统计,我国一年至少有2000万户居民进行装修改造,每一户可能产生3至5吨垃圾,合计约产生6000万吨至1亿吨的垃圾。全装修房在节约能源、环保卫生、省心省力、科技含量等方面都有着毛坯房无法比拟的优势。
管桂姣(深圳读者):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国家节能、环保政策的不断深入推进,市民的节约、环保等意识也会不断提高,如果再有“行业领跑者”在绿色节能、环保产品供给环节上给予推动,我相信“装修房”这种更节能、环保的住宅产品将会被市民慢慢接受,并逐渐成为市场主流!
“毛坯房”与“全装修”应合理搭配
吴江(南京读者):“毛坯房”成为住房市场的主流,显然有它的道理。首先,房屋装修是个见仁见智的事情,正所谓“甲之蜜糖,乙之砒霜”,每个人的审美观点和个人喜好都有着很大的不同,开发商提供的装修风格即使再善再美,恐怕也很难满足所有顾客的胃口。其次,开发商能否保证房屋装修的质量,能否在装修环保方面达标,同样需要有相应的机制保证,才能让业主们安心入住。从这个意义上说,真要让“全装房”代替“毛坯房”成为市场的主流,解决装修风格众口难调、装修质量标准与监管缺位的问题,显然应该提上议事日程。
马廷刚(山东读者):从价格方面考虑的话,毛坯房的总价相对全装修的要低,比较适合收入层次较低的消费群体。更重要的是,在居民消费日趋多元化、个人风格日趋多元化的今天,可以轻松地对风格一律的全装修说“不”,而选择自己喜欢的个性化装修。
李忠卿(江苏读者):住宅要不要全装修、精装修,取决于老百姓有没有经济承受能力,谁不想住上宽敞明亮且经过装修的住房呢?可眼下的情形却是,一套住房动辄几十上百万元,在市民整体收入水平尚且不高的情况下,推出“全装修”住房明显不合国情,有点操之过急。如何解决这个矛盾,我觉得最好把决定权交给消费者,将“毛坯房”与“全装修”住房合理搭配销售,让购房者各取所需、自由选择,这才符合市场规律。
刘勇(四川读者):消灭“毛坯房”,推进住宅一次性装修固然能够带来许多好处,但是,如何满足购房者个性化的需求,将面临极大的挑战与考验。说到底,广大的购房者才是最终的评判官。
“全装房”必须制度配套
杨菁(江苏读者):按理说,开发商统一装修了,统一采购的装修成本应该比个人装修成本低,可实际上却恰恰相反。当然,对于开发商来说也许挺划算,毕竟装修成本可以抵扣高达30~60%的房地产增值税。但是对于购房者来说,可就亏大了,非但要为开发商的装修埋单,还得支付多出来的物业维修基金和购房契税。既然如此,要想全装修赢得购房者的认同,至少物业维修基金和购房契税要做适当的下调。
靳卫星(深圳读者):要最终达到取消“毛坯房”,实现国家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的住宅发展目标,住宅建设相关的政府职能部门应尽快出台环保装修材料、节能灯具、节水马桶、可回收再利用的橱具、卫具产品及配件的行业指导标准乃至国家强制标准,并给予市民家庭一定的消费补贴,确保“全装修房”真正绿色、节能、环保,市民更能真正享受到和谐家居与和谐生活。
杨红兵(江苏读者):全装修房在降低价格门槛、个性化设置、增加透明度等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笔者认为,开发商在价格拟定、开发模式、设计、施工、布品、监理诸多环节要全程让业主参与,尊重购房者意愿。职能部门要尽快完善住宅装修验收标准,加强对装修公司信誉度的审查,建立“开发商信用档案”,从源头上遏制劣质装修的咽喉。
“基本装”“订单装”更显人性化
童意(深圳读者):基本装修不失为两头兼顾的好办法。开发商只要将住房的地面、天花板、窗户保质、保效地装修好,达到一般入住标准,特殊需要自己添,就是最恰当的住房“基本装”。这样即能避免房主对精装修的高费用不满,实现装修个性化,又可防止二次装修的浪费。
李英锋(河北读者)一刀切式地推行商品房“全装修”计划,打造出来的住房难免“千房一面”。笔者以为,“订单装修”模式更科学,更具人性化。房产公司可以在毛坯房完成后,进行装修预订,在与购房户签订预销售预装修合同,要求购房户交纳一定数量定金的基础上,公布多套装修方案,供购房户选择,或者由购房户自己提供装修方案,然后,房产公司再按照购房户选定或自定的方案进行装修,相信,这种尊重购房户装修选择权的模式肯定能够为绝大多数家庭所接受。
广州有人大代表提出,目前广州的流动乞讨人员泛滥,已经到了严重影响市容市貌的地步,对提升广州的国际形象不利。2010年广州将举行亚运会,这个问题必须要得到彻底的清理及解决,并建议制定《严禁市内马路乞讨行为及处罚条例》,彻底清理马路乞讨人员。有关部门在答复中表示,制定这样的条例必须要有立法或专门行政规章的法律依据和法理支持。目前广州市已加强了对受助人员的甄别力度,并尝试对职业性乞讨人员开展护送返乡工作,并正在拟订《关于建立流浪乞讨人员长效服务管理机制的意见》。您如何看待广州人大代表的言论和提议?针对这一现象,城市管理应该如何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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