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西华公司发现,在自己开发的经济适用房小区内,多户业主似乎不属于住房困难者。在委托律师进行调查取证后发现,7位业主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兴西华公司向成都市房管局投诉未果后,一纸诉状将成都市房管局告上法庭。代理律师冯明超表示,希望以此案判决书为范本,今后打击更多的违规者。(11月3日《中国青年报》)
此等经适房申请和审核把关不严问题,各地均时有出现。“开发商状告房管局”诉讼的特殊之处在于,开发商不顾一切地撕破脸,和关系自身生存和发展的“合作者”房管局“顶牛”起来。
我们可以认为,是成都市房管局将投诉材料无端放置88天的态度,惹恼了兴西华公司,他们才发起了这场全国罕见的诉讼。但深究问题不难发现,“开发商状告房管局”的积极意义,远没有代理律师冯明超表示的那般乐观。
原因很简单,“开发商状告房管局”,终归不过是既得利益群体内部协调不畅导致的某种“内讧”(当然,我们也可以认为兴西华公司这样做是出于某种道义和良心发现),没有普适性,更难有复制的可能。这种罕见的开发商良心发现之举,注定难解积弊已久的经适房把关难题。
由冯明超律师的话我们可以知道,除开发商外,找不出对违规申购现象提起诉讼的主体。若没有此案,违规者就不会受到查处。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开发商的良心发现,这样的诉讼永远不会出现,涉及其中的违规购房者和渎职、失职的管理者,将永远得不到应有的处罚和惩罚。
以前屡屡曝光的经适房申请和审核把关猫腻事件也告诉我们,律师这样的判断,不是信口开河。一般而言,类似事件中,资料造假、违规申购等情况的曝光,多是由媒体挖掘出来的。被曝光后,通常的处理方式是,违规者补缴房款了事:既看不到对违规申购者的处罚,又看不到对相关渎职、失职管理者的责任追究。
在该起事件中,成都市房管局自然难辞其咎。但即便是作为旁观者的我们,也明晰这样一个简单道理:经适房、廉租房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和审核,是一个系统过程;我们没有苛求作为重要把关者的房管局能够明察秋毫,担负所有的责任。屡屡发生的事实告诉我们,解决积弊已久的经适房把关难题,需要多部门联动层层把关,需要监督体系的完善健全,更需要完备的甄别、惩罚、责任追究等程序设计,以及个人信息全国联网技术的全面完善。
就当前各地的经适房申请和审核程序设计而言,技术层面的工作,做得不可谓不完善、具体。但具体到操作的层面,往往又会呈现施行的乏力。这其中,既有惩罚和责任追究过弱的原因,又有监督体系的不完善形成的监管漏洞的原因。试想:即便有普通公众知晓了经适房申请和审核把关过程中存有猫腻,止步于诉讼程序的不完善,又将是何等地心寒与悲哀。
所以,破解经适房把关难题,我们在认识到“开发商状告房管局”积极意义有限性的同时,更应该在部门有效联动、监督体系健全、程序设计完备、技术全面完善等方面多用心用力。原因很简单,相比法律法规的完善健全,“开发商状告房管局”的积极效用和现实意义,毕竟太过有限——我们不能把经适房把关的全部希望,寄托在不靠谱的开发商“良心发现”上。(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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