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价房乱象源于不吸取经适房分配不公的教训
2008年02月29日 05:4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广州乃至国内目前为止最大的一个限价房项目,竟然是优先甚至定向销售给单位内部员工的“史上最豪华”单位自建房,这种嬗变令人颇为咋舌。(2月28日《上海证券报》)
前不久才刚有报道,广州10个限价房项目中,抽样调查的7个项目几乎百分之百按照限价房用地配“自留地”的方式出让,即开发商在拿到地块后可以留有部分用来自由规划开发。看来,不得不警惕这样一种倾向,因有望解决“夹心层”住房难题而多获舆论好评的限价房政策,在有些地方正在背向着公众当初的美好期待而越走越远。
在经济适用房领域,就曾产生了分配不公,不符合条件的人购买了经适房。公众不能容忍的错是对曾经犯过的错一错再错。经济适用房推行过程中的实践,清晰无误地告诉我们:分配公平是任何保障性住房政策必须首先解决的最关键问题。如果我们没有把握通过完善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制度执行将分配不公的可能性降到最低,那么,延迟推出新的保障性住房模式就是最佳的选择。否则即无异于在给腐败和掠夺创造机会。
限价房项目乱象,足以说明关于限价房的“出口”把关在一些地方处在失控状态,乃至根本就没有相关的制度设计来试图保证限价房的分配公平。
公众担心,以增进自身福利名义实施的新优惠,会再次成为虎狼争相瓜分的美食,沦为相关利益群体的盘中餐;其实,决策者更应该有这样的警惕,没有对过往惨痛教训的大力吸取,怎么能取信于民?
□舒圣祥(杭州 会计师)
【编辑:闻育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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