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会期间,小区管理也成了代表委员们热议的一个话题,不少代表委员专门就小区业主专用车位的保护、小区物业维修、老小区出新等问题提出了建议或意见。
[记者调查]
物管与业主,总会有矛盾
观点一:不缴费的业主害了大家
南京月牙湖街道居民姜倍幸:“现在的物业管理水平还有点滞后,居民与物业公司的沟通还缺乏有效途径。比如有的业主拒交垃圾费、物管费,物业公司唯一的办法就是停止服务,这么一来害了其他守规矩的业主。我就遇到过这种情况,因为有的业主没交物管费,结果物管就停了电梯,单元防盗门也停止维修,导致大部分业主利益受损。”
观点二:物业不管事,维修真难
六合居民于先生:“我姐姐家在无锡,我听她说她们小区里很多树在这次大雪中都被压坏了,物业也不闻不问。其实我们南京的物管也常常这样,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最难了,得走很多手续,什么住房维修金,买房时缴了之后就石沉大海,杳无音讯了。”
观点三:钱不是问题,关键是服务
南京幕府山街道居民陈先生:“比如这两天下雪吧,大雪把小区的路都封住了,眼看着就要结成冰了,也没见物业来扫,为了我们自己的安全,我们也不能指望物业了,只好自己扫,你说这气不气人?交钱不是问题,关键是物管要拿出服务含量出来。当然,小区那么大地方,物管可能人力也有限,但是你最起码可以发动组织一下。可是物业什么都没做。”
[直通两会]
建议立法街道监督小区物管
两会期间,省政协收到了一份由多位委员联名提交的提案,题为《完善小区物业管理,将和谐社会建设落到实处》。“目前不少小区的物业管理存在不少问题,有的物管公司为了赢利,将小区会所的用房租赁给小商贩,擅自处置业主的公共用地,甚至强行占用业主的地下室或车库,用以出租创收。”委员们通过调查还发现:“很多老小区大多为单位职工住宅小区,一方面原单位已改制,单位不再对老职工小区进行管理和给予经费支持,另一方面由于二手房的买卖,许多小区已不再由原职工居住,给建立业主委员会造成一定困难。”提案中这样写道。
也有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府应立法将小区卫生与环境的建设纳入到街道社区的职责范畴,授权街道与社区对小区卫生与环境进行管理,比如帮助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建立业主委员会,完善小区的围墙和小区大门,在业主委员会建立之前,还可以由业主出钱,社区安排人员对小区楼道及环境卫生进行打扫等等。
[连线政府]
下月起住房维修金按面积缴
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将从2月1日起正式执行。记者昨日采访了省建设厅房产处的陈处长。他介绍,从2月1日起不管是对新购房者还是对已经买了房子尚未缴费的业主,都将执行按面积缴存的新办法。购买房改房没缴纳住房维修金的,则按公房出售时房改成本价的比例缴存。目前没有建立或没有完全建立起维修资金的小区也应当要补建。开发商必须凭购房人足额缴纳维修金的凭证交付房屋。(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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