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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店“圆明园”征田千亩 国土部决不能坐视不管

2008年01月29日 11:09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在“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浙江,横店征用的果然是几千亩良田:如此破坏国家耕地,如何才可保住耕地红线?国土资源部决不能对此坐视不管。

  占地逾6000亩、未经报批即展开征地的横店圆明新园工程,最近“被指借公益谋利”。这一项目是以民间机构的名义进行的,被视为投资者的“绿色银行”。(据《新京报》昨日报道)和之前圆明园遗址重建一样,笔者对其正当性多有质疑。

  一问“赝品”圆明新园是否具有公益性?所谓“帮助国家追讨被抢的文物”的名义,无非是在拍卖市场高价购买文物的商业行为,与根据国际条约的文物索还无关。而易地新建的圆明园也不具有任何文物价值,再逼真也不过是赝品。更何况,正如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所说:“圆明园当年到底什么样?根本没有确凿可考的记录”,“复建后的建筑是不是圆明园,我也表示怀疑。”文物界泰斗谢辰生先生也对重建圆明园表示强烈质疑:“真的不去保护,造些假的干吗?”

  既然作为“赝品”的横店圆明新园与文物不沾边,自然也不具有保护文化遗产所赋予的“公共利益”的属性,那么,商业运作圈占6000多亩土地的正当性又何在呢?

  二问圈占的到底是荒地还是良田?横店集团董事长徐文荣称圆明新园所用的都是早已废弃的“四荒地,即荒山、荒地、荒坡、荒水和少量的三类土地”。而此前另一则报道中,徐文荣曾请中国圆明园学会等单位的专家,论证“横店是天生的圆明园地貌”。

  荒地如何能符合“圆明园地貌”?真圆明园所在的北京海淀,原为一片湿地,明清时期被广辟为水田,乾隆帝曾以“垂柳依依村舍隐,新苗漠漠水田稠”的诗句描绘当时的风景。圆明园里“映水兰香”、“多稼入云”、“北远山村”的三处景观展现的也是“稻香徐引”的水田风光。换句话说,所谓“圆明园地貌”几乎就是那种最宜耕种的江南水乡。

  不出所料,在“七山一水二分田”的浙江,横店征用的果然是几千亩良田:据东阳市国土资源局一份有关报表显示,征用农田超过200公顷,即超过了三千亩。在土地生财已经难以控制的今天,特别是耕地稀缺的浙江省,将可能造成极坏的示范效应。如此破坏国家耕地,如何才可保住耕地红线?国土资源部决不能对此坐视不管,各级国土部门有必要及时介入。

  三问征用耕地是商业行为,还是政府行为?商人怎么计划是一回事情,但是,一旦为商业项目政府动用公权力,征用了几千亩农民土地,则是关乎民生的一项重大公共问题。从执掌统筹立项的当地发改委、负责“城乡统筹规划”的规划局、到守土有责的国土局,当地政府必须审慎行事,严格遵照物权法充分保障农民的土地使用权,切实守护民生。

  南北重建圆明园,已是全国公众高度关注的一个公共事件。去年12月《人民日报》的调查显示,72.1%的民众对重建或修复圆明园持明确反对态度。在强大的民意面前,最近北京市文物局和海淀区发改委负责人分别承诺:“圆明园里面的建筑暂时不会恢复”,圆明园重建还“没有摆上正式议程”,而国家文物局则表示将根据“不改变原状原则”抓紧制定《圆明园遗址专项保护规则》。同时,北京市投入了巨资,展开了兼顾文化与民生的四合院“旧房改造”,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

  不到一年前,金华市(辖东阳)刚刚跻身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近年,国务院发出的《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要求,“坚决禁止借保护文物之名行造假古董之实”,“把有限的人力、物力切实用到对重要文物、特别是重大濒危文物的保护项目上。”金华要在文化遗产上有所建树,是否也该学学北京尊重民意、关注民生的做法呢?

  □姚远(北京 学者)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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