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缴纳了住房公积金,而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比例人群仅占二三成。
如不买房,公积金则变相成为“定期存款”,退休后才能兑现。能否扩大公积金贷款的使用范围,让暂时不买房的人也可用来支付房租?
民革市委日前向市政协提交提案,建议适当考虑年轻人和低收入者的需求,真正实现“居者有其屋”。
莫使公积金变“定期存款”
按现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只有在购买住房,离、退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等几种情况下,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民革中央近日进行的调研显示:虽然月月缴费,但每年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人群比例仅占缴费者的两三成。
“除非买房,否则公积金不能提前支取或使用,这在形式上沦为‘定期存款’。”民革市委会副主委李世耀提出,对于不少从外地来沪工作的年轻人或低收入工薪阶层来说,暂时没有能力买房,但租房花费仍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与其在退休后提取公积金,不如在最需要的时候让它发挥功效。”
“使用范围过窄可能会使公积金面临被边缘化的状况。”民革市委建议:让无法通过市场解决住房问题或改善居住条件的一部分中低收入家庭与年轻人,提取缴存的公积金用于房租支付。
完税发票可作提取凭证
“按照规定,房东房屋出租收入应该纳税,同时也应向租房者提供完税发票。倘若公积金使用范围适当放开,职工在提取公积金后,管理部门可提供正规的完税发票作为凭证。”李世耀说。
提案建议:措施施行中,考虑到提取公积金的工作量相对较大,可规定每年支取1次等“门槛”。如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后仍需买房,应允许其一次性补交已提金额,用于计算贷款额度。
“当然,公积金提取除对责任部门作出规定外,提取者的资格审定也非常重要。”李世耀表示,资格审查部门应对提前支取公积金的申请者或正在执行者进行全程监控,如租赁者超标租赁别墅等高档住宅,则不得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
提案还建议,可用公积金补充维修基金不足,允许业主在必要情况下提取公积金补充维修基金。
建议提高缴存比例
该提案还指出,按照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5%至12%,上海实行的标准是7%,而北京、天津等大城市实行的都是8%的标准。上海的缴存比例多年来没有调整过,在全国各省市中处于中下水平。“提高本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缴存上下限,已十分必要。”提案指出。
“目前个人基本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元,补充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10万元,一户家庭总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但现在房价不断攀升,应考虑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李世耀还建议,对年轻人而言,由于其缴存基数和缴存余额较低,可贷款额也低,但其未来工作年限长,相对还款能力较强,应给年轻人更多的贷款额度。对于豪华住宅和超标住宅,可以适当限制其公积金贷款额度。(记者冯兰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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