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本来是对原有土地交易政策进一步完善的规定,却在“利润舌战”中深深地“打动人心”,甚至一度成为人们对高房价痛恨的众矢之的。关键在于,“招拍挂”对房价的影响与否和人们心中对房价问题的“黑名单(谁的利润空间)”息息相关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紧绷,降价问题可谓箭在弦上,一触即发,一直是云里雾里的降价空间始终是人们心中悬念,当下也成为谈论焦点。一方面地产商痛哭无盈利,薄利赚生存,似乎降价绝无可能;一方面各界对地产暴利的叫骂也是颇有道理,问题纠结点还是“地价”因素总也说不清楚。
今年颁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39号令),本来是对原有土地交易政策进一步完善的规定,却在“利润舌战”中深深地“打动人心”,甚至一度成为人们对高房价痛恨的众矢之的。关键在于,“招拍挂”对房价的影响与否和人们心中对房价问题的“黑名单(谁的利润空间)”息息相关。
地产商:都是“地价”惹的祸
“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我们也不希望房地产行业迅速增长。”天津一家房地产企业的经营者对记者说,“房地产行业经营者们并不希望房地产市场大起大落,我们也希望能够和谐稳步发展。对于房价问题的因素有很多如资金流运转、政策转型等等,特别是土地价格上涨,房价自然就水涨船高。”
当问及市场紧缩是否考虑降价时,该地产商表示,不可能降价,而且将来房价还会上涨,特别是天津,作为北方经济中心,未来整体经济预期还是很高的,由此,天津楼市不会就此萎靡,况且需求也很大。此外,作为地产商也要考虑到成本,不可能做亏本生意。比如一个开发楼盘,最少一次投入几千万元,目前行业的投资回报率约是10%-15%,但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比别的产品生产周期长,一般在3年以上,如果把这样的利润率与相应年限相除,利润就已经不多了,再加上现在土地都要“招拍挂”难免会出现竞价,加大了成本开支。
分析人士也指出,由于房地产市场是区域性市场,开发企业基于土地供应总量减少、房地产和土地价格还会继续上涨的预期,愿意支付更高的拿地成本,最终造成了“天价地”的出现。而“天地价”自然会导致“高房价”。
官方:房价和“招拍挂”无关
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日前透露,从12月1日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有了新的规定。
在《通知》中较为引人注意的是,受让人未按合同约定缴清全部出让金的,不得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也不得按出让金缴纳比例分割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另外,除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外,仓储用地也应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出让方案、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出让合同等文件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表述一律修改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还要增加“空间范围”等内容。
另据了解,今年第四季度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还颁布了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开工竣工期限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开工建设。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内(包括10万平方米)的住宅类项目,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的竣工期限为3年;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结合实际建设工程量,可适当延长竣工期限,且延期不得超过两年。(高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