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房价“拐点之说”已经频见报端,这对于房价的心理预期是良好的方向,持币观望成为一种理性的力量,“国六条”、第二套房贷、加息等政策组合的延后效应产生作用,在这个时候开征物业税会是压房价上涨的“最后一根稻草”还是向下拐点的“救命稻草”?
开征物业税酝酿已久
据传媒报道,财政部计划明年开征物业税,首先从商业地产开始。在“改变城市的力量”中国地产峰会上,北京大学不动产研究中心主任冯长春解释说,由于商业地产、写字楼等牵涉面积比较少,所以物业税最先从商业地产开征。继而将征税对象扩展到拥有多套住宅的业主,逐步实现只要拥有房产都应该纳税。目前,财政部门已经在对如何评估不动产、物业税税基和税率等问题进行研究。
冯长春解释说,在房地产领域,物业税有增加房产保有环节成本、抑制投资和投机性需求的作用。目前,全国已有十省市开始物业税“空转”运行,引起了业内关于物业税明年将进行“实转”的预测。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物业税改革课题组在今年5月对外介绍了《中国物业税改革第二期研究》报告,围绕物业税的税种、税率以及征收对象等方面展开了详细阐述并给出了有关物业税改革的具体建议。考虑到首次开征房地产税,因此税率不宜定得过高,税率可能设定在0.3%至0.8%之间。
在今年4月,专家解读调控房产八项措施时,最赞同征收房地产交易税,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牛凤瑞说:“征收房地产交易税是对的,特别是增加二手房交易税”。
对于房价的“越调越升”怪圈,就是政策的初衷和在实际效果上产生巨大的南辕北辙效果,4月征收房地产交易税被阴阳合同规避,或者由买家来买单,很多原来不涨价的城市如广州在这次征收后,房价开始快速上涨。
小心要让买家买单
对于控制房价,牛凤瑞还表示,现在最有效的应该是提高首付比例,因为大幅度增加的首付款会成为房产投机者的门槛。而加息已经作为一种预期成本被买房人尤其是投机性购买者计入了交易成本,这对今后的宏观调控并不会起多大作用。
提高首付比例,再来加息,使进入2008年的购房成本大幅度上涨,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需求弹性被进一步压缩,但对资金充裕的投资炒房来说毫无作用。
樊纲说物业税是房地产市场的内在稳定器,从理论上讲是对的,从长期来讲征收会降低多套住房持有,降低房价。但是,这样一个房地产调控目标,最后也有可能推高房价。
运用税收来调整房地产,已经实施的在交易环节的交易税,本来目的是打击炒房,最后是由买家来买单,实际上提高了房价;现在再来征收物业税,可能的政策结果是提高租金和房价,提高租金就是提高营商成本,间接推高CPI,降低就业。如果对住宅征收就会全面提高住宅的租金。
樊纲说,投资性的多了,消费性的就必然被挤占,满足基本需求的必须消费部分就更少了。我国80%的劳动者属于低收入者,将来会有更多的低收入者,而低收入者的住房不能全推给政府。在每个人的需求当中,在市场的结构当中通过价格变化、税收杠杆能够自我调节,相对均衡。
对于高房价来说,地方政府实际上一次性就把土地价格推高、多少税都可以包含在内的收益,如果再来征收人头税一样的整体房屋物业税,是与国家“提高人民财产性收益”相违背的,有重复收税的嫌疑;征收物业税是有一个前提的,那就是房屋产权私有化,在中国,只能是70年的使用权,如何与国际接轨?在征税的程序上是由财政部说了算还是应该交全国人大审议?
全民所有的土地,变成了政府所有,在买地收入中越来越少来兴建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这个兴建比例在1998年房改文件是5%,现在地方政府是远远没有做到这个比例,更不要说樊纲说的80%。地方政府更多的像天安门、白宫那样的楼堂馆所却被兴建起来,对于这样高昂的行政地产更应该征收高额的物业税,以弥补前几年的保障性住房的欠账。
调控应做到“精确打击”
宏观调控是一竹杆打一船人,还是做到“精确打击”,是对于我们调控智慧的考验。高房价成为老百姓之痛,如何让房价与房地产和谐发展,应该的思路是:第一降低政府在出售土地阶段的价格和各种各样的税费收入,这一点是相当重要的也是难度最大的。
第二加大供给,特别是体现政府经济责任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明示政府对于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计划,降低人们对于房价上涨的心理预期。
第三是大幅度降低第一套房购买的税费,保证自住消费的实现,如果连正常的自住消费都被压缩势必影响房地产业的正常发展和供给,对于火热的房地产业要平稳过渡;第四准确有效并加大对于投机需求的打击,特别是如何防止各种不同类型的税收最后全部转嫁到购房者身上。(许青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