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住房的话题向来都是公众关注的焦点,虽然关注的人心态各异,但是,最近央行发布补充通知“确定第二套房贷款以家庭为单位”的新闻,还是牢牢地占据了各大网站的首要位置。不过耐人寻味的一点是,本是利好的消息却没有在网民评论中得到太多的积极评价。
人们当然理解这项政策出台的良好初衷。其实,对于金融系统来说,解决二套住房问题已不只是单纯的民生问题了,由于房地产信贷增长过快、竞争过度、违规过多,特别是有的商业银行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转(加)按揭贷款业务,加大了房地产信贷业务的风险,已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正如有关人士所言,“从国际上曾经发生的房地产市场危机事件中,包括日本和香港的房地产泡沫,尤其是今年爆发的美国次贷危机等,我们也可以发现一些值得注意的教训”。基于这样深刻复杂的出台背景,任何人都会理解有关方面解决问题的迫切心情。
然而,法律法规从文本走向实践,还需要经过多方面的考验,以“通知”形式进行的政策宣示,要实现其初衷恐怕还需要做不少细致的工作,也不得不面对一些问题。
一个最大的疑问是,对于这一纸“通知”,商业银行执行的动力究竟会有多大?此次通知的全称是《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是作为9月末《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信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补充。从内容上看,它显然旨在进一步明确前一通知中有关“严格住房消费贷款管理”的规定,这或多或少意味着从现实看,至少部分商业银行的执行是并不到位的。就在第一个通知下发的一个月后,央视经济频道“第一时间”栏目中还有这样的报道,“9月底,央行和银监会出台规定,明确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但目前,大部分中资银行都还没有出台具体执行细则,不过包括花旗在内的部分外资银行,已经确定了具体的执行方案”。
出现这样的局面也许不奇怪,商业银行毕竟是要进行“商业”经营的,这一政策的出台让众多商业银行首先担忧的恐怕是新政将带来房贷需求萎缩,影响银行利润。事实上,商业银行的个贷业务中,个人房贷利润贡献度颇大,一向备受重视。有报道说,“从监管层的政策口径来看,留有自主的余地,也是考虑到商业银行的利益,某国有商业银行个贷部负责人说‘我们不可能因噎废食’”。由此可以看出,部分商业银行执行乏力也就不足为奇了。
商业银行尚且如此犹豫不决,那些购买二套房的投机者恐怕也会想方设法规避。有关网络调查显示,赞成此项政策的约80%,反对者则达20%左右。超过20%以上的反对比例,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表明,进行二套房、三套房,甚至多套房投机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规避政策的动力会很强,手段也绝对不会少。比如,《补充通知》、《通知》规定了要以家庭为单位,很多人预言这将导致虚假离婚率上升,有人就“幽默”地预言,明年说不定会是离婚年。这或许有些夸张,但是从以往的经验看,社会上常有为单位分房、拆迁补偿之类的“小”利祭起假离婚招数的人,如今面对这住房投机动辄以万、十万计的“巨额”利润和收入,相信采取如此高招的“聪明者”不会在少数。况且如今结婚、离婚都是“来去”自由的。仅从这一点看,只怕限购政策就有不能落实之虞。而要堵住这样那样的漏洞,还需要更加细化的制度设计来保证落实。
其实说到底,不论是限制二套房贷,还是调控其他住房,最终还是利益分配问题。处理不好,一项政策出台的良好初衷往往会被无形消解和软化。就这项新政策而言,能否让商业银行真正地执行下去,能否让部分地方政府也产生相同的执行动力,能否在房地产直观的财富拉动效应面前让所有利益相关方都保持清醒和必要的敬畏心,恐怕不能仅靠通知,也不能仅靠政策宣示后的道德规劝。在这之外,还应该在制度机制上下功夫,不仅是金融系统自身,在政府绩效考核、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也都要做足文章,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强化执行力度,这样才能让中央的各种精神政策“响当当”地落实下去。(凌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