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几经修订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再次面临“修正”。为实现“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实现‘无缝对接’”的政策意愿,相关主管部门希望能够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构建一个“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政策覆盖面扩大,有利于保障住房体系的健全,但仍需加强监管,使政策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实现人人有房住。
夹心阶层“空当”凸现
随着经适房保障对象由以往的中低收入人群转向低收入人群,它的商品性也被逐渐弱化。虽然政府将经适房供应对象缩小为城市低收入家庭,是为了实现“无缝对接”,更好地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但这一转变无疑也将很多实际上买不起商品房,又对经济适用房有旺盛需求的中等收入群体排除在外。
在北京,一人户家庭年收入须低于22700元,方能符合购买经济适用房购买的标准,相对于此前6万元的标准,新标准大为提高,大量原本可以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人群,被排除在外。这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实际上无力承担购买限价商品房的支出,这类住房价格通常只低于周边楼盘平均价格的20%,又不允许购买经济适用房,于是,这一“空当”便凸现出来。
此前出台的一系列保障性住房政策中,已经清晰地传递了住房政策整体由“市场”专项“保障”的信号,这其中,为数量庞大的中等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显然不容忽视,需要实实在在地把中等收入者纳入住房保障体系中来。
事实上,中、低收入者在高房价下的压力同样巨大,经适房对于那些买不起房的低收入者而言依然是“只可远观”。而那些买不起商品房却有能力购买经适房的中等收入者却由于不符合标准而被排除在外。新政转变很有可能造成经适房“买得起的买不到,买不起的还是买不起”的尴尬局面。
住房保障体系需更完善
一个完善的住房保障体系,应该由廉租房、经适房、双限商品房构成合理的梯队。在今年8月全国住房工作会议上将经济适用房对应人群调整为“低收入者”,并将双限商品房确立为解决中等收入者住房问题路径之后,国务院近日再次提出要求,通过《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实现这两大住房产品对应人群的“无缝对接”。
“保障房源是关键。”中国房地产业协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在扩大经适房覆盖范围的同时,继续确保廉租房和双限商品房的供应量。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由于地方政府的投入不力,无论是廉租房、经适房还是双限商品房,在建设和供应上都存在相当的阻滞,这也直接降低了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功能。
“应该有更强有力的政策保障,监督地方政府加大廉租房和双限商品房的供应量,使住房保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北京市房地产业协会培训中心温主任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只有当廉租房能够保障买不起经适房者的需求,双限商品房又能够满足那些不愿住廉租房和经适房者的需求,经适房扩大保障范围才能有一个顺利实施的环境,住房保障体系才能更加完善。(记者 武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