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首批800多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限价房本月可能推出。广州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12月1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按照《广州市限价商品房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购买限价商品房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广州市户籍人口;二是本人在广州市没有自有产权住房;三是达到了晚婚年龄的优先。对于购买人群收入水平,政府并不限制。如果房少人多,届时可能采取公开摇珠确定购买顺序的办法。
尽管该负责人同时声称:通过对购房对象和住宅上市条件等限定,富人抢占限价房资源的可能性基本可以排除。但坊间依然忧心忡忡——我能买到限价房吗?笔者觉得这不是杞人忧天。毕竟,现实中开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的太多。开着宝马买经济适用房的一是有钱,一是有社会资源,双管齐下的结果就是有限而宝贵的经济适用房,成了某些富人的摇钱树,而真正需要房子的低收入者却住不上房子,徒唤奈何。
如此分析一下,愤怒跟着担心而来就是必然。不过话说回来,若分析一下限价商品房的属性,我们可以发现,其商业属性要强,福利保障性要弱,这可以从定价上看出来——限价商品房价格一般比同等地段的普通商品房低三成。既然如此,我们实在没有充分的理由要求对限价商品房的出售对象加以限制。如果中低等收入者买不起,再不让高收入者买,那开发商岂不是冤大头?政府不能没有这方面顾虑,也不能完全不管开发商的利益。
所以,如果保持一颗平常心的话,再来看这个不限制高收入者买限价房的反常现象,也就不必愤怒了。事实上,限价商品房不可能独自完成居者有其屋、住房市场正常化的巨大使命。不过呢,昨天却有一个叫人兴奋的消息传来。有报道说,几易其稿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再次面临修正。导致此管理办法再次被修正的是国务院希望实现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实现无缝对接的政策意愿。如今,相关主管部门希望能够通过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构建一个“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
如果经适房新政得到落实,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解决,高收入者可以购买限价房也就顺理成章了。可现在的问题是经适房新政能否得到落实。不可否认,不同政策规定确实影响一项政策能否成功,如经济适用房的产权,但最关键的还是执行政策的人。为什么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包括限价商品房供不应求?自然是建设力度不够,建设的少了。若是这些保障性住房能够满足需求,什么问题都解决了。那么,为什么一边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严重不足,一边却是全国闲置商品房面积已经超过一亿平方米呢?
最直接的回答是利益驱使。搞商品房卖地有收入,开发商要纳税……地方政府搞城市建设就有了充裕的资金。另外,一些手握审批大权的部门可以尽情恣意地搞权力寻租,这一点可以由落马高官大多与房地产开发有关加以证明。所以,我认为,如果不通过制度设计来割断这种利益纽带,经适房新政肯定要打折扣。要想割断这种利益纽带,除了加大惩罚力度之外,可取的途径是加大激励力度。综合一下就是,最好能够把官员政绩与百姓的住房满意程度有机结合起来。百姓不满意,官员就下课,什么问题都解决了。(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