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易其稿的《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再次面临“修正”,原因是国务院希望实现“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实现无缝对接”。(12月3日《新快报》)
温家宝总理前不久在访问新加坡期间,曾公开表示经济适用房应主要针对“中产阶级”。这是对经济适用房对象的一种纠正和调整。
如果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真能实现“无缝对接”,理论上就可以实现中国人“居者有其屋”的美好夙愿。但是,这一理想只能建立在首先破除户口限制的基础之上。
现行《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对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规定的首要条件即是:具有当地城镇户口。同样,在各地方政府出台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管理办法中,无不有严格的户口限制。在这种情况下,所谓“全覆盖”的住房保障体系显然是名不副实的,它只是一种建立在政策歧视与户籍歧视基础上的局部“全覆盖”,距离实现“居者有其屋”还有很长的一段路途。
因此,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与双限商品房之间的“无缝对接”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却是,实现户籍人口与非户籍人口之间的“无缝对接”。换句话说,破除户口限制住房才能真正“全覆盖”。这当然是更为艰巨的任务,但也是更为迫切的需要,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应有之义。
□止凡(浙江 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