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向媒体透露,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推进顺利,开局良好。两个月来,天津等16个省(区、市)和青岛等3个计划单列市基本完成了自查清理工作,初步统计,已查出“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1.2万多件,租用土地面积20多万亩;违反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圈占土地近350件,圈占土地面积4万多亩;未批先用违法违规用地约1.8万件,占地面积约70万亩。这些成果的取得,为百日行动下一步的查处纠正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对土地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与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着紧密的关系。最近几年来,由于经济保持较快速度的增长,建设用地的规模和需求也不断加大,土地违法违规现象出现了难以遏制的势头,与此同时,屡禁不止的土地腐败也日益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政治问题。如果土地违法局面失控,不仅会严重影响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与实际效果,危及18亿亩耕地的红线,还会滋生出大量的社会问题。正是出于这样的考虑,从今年9月中旬开始,国土资源部联合监察部、审计署等部门,开展了为期100天的集中执法行动。从初步清查结果看,土地违法违规现象的确到了不动真格不行的程度。
土地政策年年趋紧,为什么违法现象还如此普遍?个中原因当然是复杂的。但跳出那些具体的问题看,最主要的根源大概有三个:一是随着经济规模的扩张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需求始终处于饥渴状态;二是土地执法历来都有偏轻偏软的毛病,土地违法成本低廉而收益巨大,客观上激励了违法行为;三是国家土地制度改革有待深入,而各地自发的土地流转试点行为已呈现出突破的态势。因此,要想让土地问题得到比较令人满意的解决,不但需要疾风骤雨般的专项整治,还需要建立稳定的、可以预期的土地审批和使用机制。
土地执法百日行动确实显示出有关方面“收紧地根”的决心,但是,它能否产生良好的效果,还有待观察。疑虑始终是存在的。问题不仅仅在于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不敢碰硬”,有可能摸出了小虾米而漏掉了大鱼,更值得担忧的是,地方政府实际上往往充当着土地违法行为的主体,少数地方官员在违规出让土地方面甚至是不遗余力。而只要地方政府与土地征用之间的复杂利益纽带没有松开,只要集体土地仍然只能由“集体”去行使各项权利,土地执法就有可能陷入又一轮怪圈:违法者抱着强烈的逐利冲动去纠正自身的问题。在这样的窘境下,如果百日行动不能跳出地方自查自纠的层次,如果查出了问题还是实行无关痛痒的行政处罚和罚款,那么,不难想见,大量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完全可以躲过这一百天的执法风暴。
就像中国的许多问题一样,土地问题的出路,也许同样只能存在于改革之中。当巨量的农村人口不断流入城市,村庄每年以惊人的速度消失而城市不断扩张,与土地有关的许多问题已经变得无法忽视。在城乡壁垒始终存在的情况下,在集体所有制土地的流转面临法律与制度难题的情形下,城市外来人员只能栖居在最简陋的棚屋里,却无法让自己名下的土地进入市场,只能听任耕地抛荒和宅基倾颓。一方面是离乡的农民不能从土地获得收益,另一方面,基层政府却可以越俎代庖,采取以租代征的方式将土地非法出让。也许可以说,正是土地制度改革的举足不前,导致了违法违规占用土地现象的难以遏止。
也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当我们为百日行动的顺利推进感到欢欣鼓舞的同时,也热忱地呼唤土地改革的深入。因为只有深刻的变革,才能切断土地违法现象的脐带,才能给土地带来活力,才能让土地的价值在繁荣的经济活动中得以正当的实现。(蔡方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