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阳光和煦,郑大妈和王大爷再一次陷入等待中。
“我们满怀希望而来,这次可能又要失望离开。”在北京寿山福海国际养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寿山福海)门外,郑大妈不无遗憾地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表示,国外的朋友看到报纸上的消息,特意打电话告诉他们,但在看到现场的情况后,老两口决定先等一段时间。
自进入10月下旬以来,位于北京石景山区的寿山福海突然热闹起来,这个刚刚竣工的养老院在送走蜂拥而至的媒体后,又迎来许多像郑大妈一样前来咨询的老年人。吸引老人们来到这里的是一则刊登在多家媒体上的报道。文章称,首个“养老房屋银行”项目现身北京。
中大恒基与寿山福海签署了共建“养老房屋银行”协议,推出减免养老费用或房屋租赁代理费等优惠措施。根据协议,60岁以上的老人用原住房委托房地产中介机构对外出租,所有租金用于抵扣老人在养老中心产生的相关费用。仿佛是一夜之间,一则关于‘以房养老’的新闻遍布北京各个媒体。
记者了解到,“以房养老”并不是新鲜词,2006年全国政协委员、建设部科学技术司司长赖明建议推行“以房养老”模式,并得到相关部门的肯定,随后,“以房养老”在全国各地开始推广,特别是今年,部分省会城市在尝试这种新的方式,但目前并没有成功的先例。
“‘以房养老’实质上是鼓励老人将房产转为现金,弥补资金的不足,尽可能提高晚年生活水平,带有明显的补充养老保障性质,比如居住养老院的费用。”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杨东法副主任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以房养老”的形式应当多样化,核心在于解决老人养老需要的资金。
把房给中介出租没什么好处
“我们已经看了很多养老院,北京城里条件稍微好一点的都去过,比如四季青、太阳城、香山的养老院,这次我们到这里,并不是奔着‘以房养老’来的。”郑大妈说,媒体的报道让她以为只要将房子交给养老院,养老院再给中介公司出租,并与承办‘以房养老’的两个机构签订合同就行了,但是事实恰恰相反。
寿山福海与中大恒基的工作人员对“养老房屋银行”的解释为:老年人将房子交给中大恒基出租,中介公司支付给老人房租,房租将作为老人住养老院的费用,由老人支付给养老院。
“如果我要住养老院,需要出租房子来交纳相关费用,但是为什么非要选择中大恒基?”郑大妈对此非常疑惑。
面对郑大妈的询问,接待郑大妈的工作人员表示自己对两个公司之间合作的具体情况并不知情,而另一位寿山福海负责客服的工作人员解释道,这项服务是针对没有能力支付养老院费用的老人,如果老人将房子交给中大恒基出租,中介公司将会向其提供普通出租人不能享受到的优惠。
“比如说,普通的房屋出租服务,中大恒基需要两个月的空置期,但住在养老院的老人就只要一个月。”她将寿山福海与中大恒基在‘以房养老’项目之间的关系,比喻成介绍客户给当老板的朋友,作为回报,老板将向客户提供一定程度的优惠。
“当然我们和中大恒基并不是朋友,只是为老人提供方便。”她强调提供此业务的初衷是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方便,并交给郑大妈一个中介公司的咨询电话。
记者随后以希望享受‘以房养老’服务老人子女的身份致电该中介公司,一位姓韩的工作人员称,“作为对寿山福海老人的优惠,将赠送给老人一份保额36万元的房屋保险,其它的程序和普通房屋租赁并无二样。如果老人要委托中大恒基出售房屋,会免收中介服务费。”
“养老房屋银行”遭遇市场冷板凳
自10月18日,寿山福海与中大恒基联合发布“养老房屋银行”后,相关报道便像雨后春笋般冒出。记者在百度输入“中大恒基、以房养老”就找到相关网页约3530篇。然而,半个月过去,寿山福海和中大恒基均表示,没有老人与之达成“养老房屋银行”的意愿。
是什么原因让“养老房屋银行”这个新的业务品种遭遇冷场?
“我最担心的是,现在我和中介签订合同,我住进养老院后,如果房子租金没能及时交给我,就需要自己去和中介公司交涉,养老院并不会出面处理。”郑大妈对之前某中介公司卷款潜逃事件记忆犹新,她认为养老院独立于中介和老人两方,并没有给老人提供必要的保障。
在养老院进行咨询的另一位陈大爷对此也表示赞同,“我和老伴有两套房子,如果我们住进养老院至少要出租一套,但是我出租的房子是否能有保障?”
养老院的客服人员对此回应到,养老院人力配备有限,无法充当房屋租赁服务中保障业主利益的第三方角色。
同时,中介行业中的业内人士认为“房屋养老银行”产品对老年人的优惠力度并不大。一位中介公司的工作人员私下对记者表示,房地产中介公司在推出新产品时,一定要与其它产品相区别,如果区别不大,就不能被称为新产品。
另一位不愿意具名的中介公司人士认为比较“以房养老”提供的优惠条件,在很早以前就已有中介公司进行过同类尝试。
“中介公司在推出以房养老业务时,并没有充分考虑产品的差异性,因此不足以吸引消费者,导致‘以房养老’叫好不叫座。如果中介能与老人签订长期合同,承诺给老人稳定的房租收入,从实质上让利给老人,对他们的吸引力会远大于赠送房屋保险。”上述人士称。
市场前景看好
“‘以房养老’在北京应当是有市场的。”郑大妈向记者表示,北京市的老年人中有房产的并不少,特别是愿意住进条件相对较好养老院的老人,都有将房子出租的需求。赵大爷就是其中的一位。
赵大爷今年76岁,现在和儿子赵先生住在一起,将位于朝阳区安慧里小区里的房子出租。
“每个季度我都会来收房租,爸爸腿脚不便,我就承担看管房子的工作。”11月5日上午,在朝阳区安慧里的出租屋里,前来收房租的赵先生告诉记者,父亲之所以不愿意将房子委托中介,就是担心得不到保障。
为了解赵大爷的想法,记者赶往赵先生的住处,赵大爷对记者说,“和儿子住毕竟还是有一些不方便,要是有好的养老院,我当然愿意去,儿子替我看了一些,但他并没有找到特别合适的。”在从报纸上看到“以房养老”新闻后,赵大爷将自己也归入“以房养老”之列。
“我希望养老院能够对中介公司有制约作用,养老院既然与中介公司联合推出‘以房养老’,就应当为我们提供保障。”郑大妈和老伴有一套位于西城区的三居室,如果出租每个月租金能达到3500元。
“养老院好点的床位是每人每月1800元,我和老伴一共3600元,基本上房租就够了。”郑大妈在心里算了一笔账。然而,由于缺乏保障,郑大妈并不看好此次推出的“以房养老”产品。
“‘以房养老’是政府正在大力推广的一种养老方式,企业参与到其中值得肯定。”杨东法对记者表示,随着中国社会逐步进入老龄化,养老问题将成为中国社会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应当多条渠道解决老人的养老问题。但要将养老措施落到实处,避免变成空谈。(张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