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建筑耗能已与工业耗能、交通耗能并列,成为我国能源消耗的三大“耗能大户”。“现在我国每年新建房屋20亿平方米中,99%以上是高能耗建筑;而既有的约430亿平方米建筑中,只有4%采取了能源效率措施,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为发达国家新建建筑的3倍以上。根据测算,如果不采取有力措施,到2020年中国建筑能耗将是现在的3倍以上。”(《中国经济周刊》10月29日)
事实上,建筑节能早就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1986年,我国就开始试行第一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1999年又把北方地区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纳入强制性标准进行贯彻。国办和建设部近年来又相继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等文件,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各地也纷纷出台具体落实措施,希望降低建筑能耗。可为什么20年过去了,建筑节能还这么收效甚微呢?
一是缺乏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虽然建设部先后批准发布了《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等21项重要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仅仅停留在书面上,没有哪个项目因没有达到节能标准受到处罚,该强制执行的并没有强制执行。
二是缺乏政策激励措施。推广建筑节能不可避免地会面临增加生产商、开发商和用户的成本和支出,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利益。因此在一些发达国家,国家为了鼓励和推广,都会出台一些相应的政策。如美国,政府规定达到房屋建筑节能标准的开发商可以享受税收抵扣政策等。他们对新建节能建筑实施减税政策,凡在现有标准基础上节能30%以上和50%以上的新建建筑,每套房可以分别减免税1000美元和2000美元。而在我国,却鲜有这方面的激励政策。银行贷款的规定里,就没提节能建筑一个字;生产商、开发商和用户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就没有任何优惠和补贴政策。
建筑节能的推广之所以不尽如人意,原因固然很多,但最根本的还是缺乏政策引导和处罚并举的措施。国家如果不尽快研究出台有关扶持政策,有关职能部门如果不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再编多少个建筑节能标准,再开多少个会动员,作用也不会很大,建筑节能工作今后照样不会有大的起色。(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