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企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日前发布,全国最大的“地主”是碧桂园,土地储备4500万平方米。在许多二三线城市,越来越多的房地产企业难以拿到土地,规模较大的跨区房地产企业往往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9月17日新华社)
碧桂园之所以成为全国最大“地主”,一方面是因为有钱,卖房暴利、上市融资、银行支持都为开发商囤地储备了充裕的资金。另一方面,碧桂园作为上市公司,必须用土地储备量来吸引投资者。还有一点就是开发商的过人胆略,即以赌博的方式加速垄断。
反过来,有地就等于有钱,4500万平方米的土地储备可以让碧桂园在股市更具资金吸附力,同时也可以吸引银行继续信贷支持,从而加快了碧桂园以后的拿地节奏,可以把更多的土地圈进来。相信,仅现有的土地储备量就可以维持碧桂园“一生”富贵,如果政府继续允许碧桂园疯狂拿地,碧桂园都不用做开发商了,只做土地“倒爷”就会富得流油。
必须承认,像碧桂园这样大肆囤地的地产巨头,其对楼市生态的破坏性是不容忽视的。这种大批量的圈地行为,不仅在挤占有限的开发用地资源,使其他中小开发商无地开发;同时,高价拿地行为,实质也是一种哄抬地价进而哄抬房价的行为。,如果不及时纠正这种行为不但加剧买房人负担、提前透支楼市消费力,迫使中小开发商提前退场,而且还将增大国家的宏观调控压力。
可以说,不管是1994年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还是1999年颁发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都在对囤地行为严厉打击,然而,现实与梦想还存在很大差距。违法成本小于违法所得是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其次,执法部门执法不严甚至徇私舞弊,致使对开发商的处罚和闲置土地的收回力度不够。另外,还有一点,就是对开发商囤地行为定性不准,致使大部分开发商游移在非法与合法之间。
基于此,笔者建议政府整治囤地,其意义有三。
首先,巨头开发商囤地数量巨大,影响恶劣。主管部门与其大海捞针般的去打击囤地,不如集中精力重点突破。因为巨头开发商的“标杆”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督促这些开发商尽早开发,能极大地满足市场房子供应。
其次,需要审查巨头开发商拿地环节的合法性。这些开发商在大城市拿地相比而言比较透明,但在二三线城市就不好说了。几天前,新华社就报道过香港某开发商在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以每平方米20元的价格曲线拿地的过程,让人震惊。
再次,看巨头开发商如何在非法与合法囤地之间打“太极”,以便调整政策和执法方式。尤其值得注意的是,为防止地方政府包庇,对这些巨头开发商的囤地行为,国土部和纪检部门最好直接插手。(冯海宁 北京媒体从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