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治理群租再出新招,上海市房地局表示,该局下发通知,对2005年版的《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进行增补,新增一些制约“群租”的新条款,其中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此举意味着男女朋友、同学或者外来务工人员合租一房将受到限制。虽然治理群租,一刀切地禁止是最有效的办法,但是对于那些漂在城市里买不起房、工资也不够高的租房一族来说,这个规定近乎残酷。群租确实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是在治理群租的同时也要考虑到城市里一些低收入群体的生活,做到既能有效地治理群租,还要兼顾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群租房暴露出来了诸多问题,如:住宅租赁中暴露出分割搭建、二房东转租等突出问题,存在着一些不法分子隐匿在群租房中。而且二房东利益联盟的出现,致使群租房范围不断蔓延,同时催生小区居民楼内形成超市、咖啡屋、盒饭外卖店等成规模的群租“一条龙”服务产业链,扰民现象愈演愈烈。从这些现象的出现可以看出政府治理群租势在必行,也是用心良苦。
但是,这项用心良苦的政策,如果为了便于管理而做出种种限制性规定,却因而忽视了弱者的权益,甚至给弱者带来了“雪上加霜”的伤害,现在房价一片看涨,拥有自己的住房,对不少人来说成了一种奢望,廉租房更是远远不能满足需求,因此,对许多人来说,便只能考虑租房了。而即便是租房,也并不容易,随着物价的上涨,房屋租金也不断上涨,所以合租、转租就会成为不得已的选择。如果房租能够和室友一起分担,压力就会减少许多。
与朋友在通州合租的刘小姐对《中国产经新闻》记者说,我大学刚毕业,找到的工作一个月能拿不到1800元,与朋友合租一个月要600元,剩下的钱除了自己日常开支,多少还能剩下一点。如果真的不让合租了,我一个月净房租就要1200元,再包括水、电、燃气的开销,估计我这一个月赚的钱不够一个月的开支,还要向家里要。
对于像刘小姐这样的大学刚毕业,然后在北京找到工作后与同学一起合租的大学毕业生不在少数,不难想象如果不让合租之后,他们的生活成本将加大,而且将降低他们的生活质量。如果能自己租得起一套房子或者能够自己买一套房子,谁不愿意有自己的私有空间。在上海、北京等地,由于租房价格过高,以至于很多低收入者都不得不选择“合租”。对于广大的外来工与城市低收入群体而言,他们那点微薄的收入,更是难以支撑昂贵的租金,在不得已之下,他们才选择便宜的“群租”、“合租”房。
而对于上海市对于群租的综合治理,租房者还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据媒体报道,群租违法,留宿朋友总可以吧,我可以先把房子租下来,然后让女朋友住进来。其他朋友住进来,也可私下平摊房租嘛。从法律上来讲,房子只有我跟房东签有合同,算不上是合租。
“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实际上将上述那部分合租群体从“拼房”中挤出来,他们要么为此付出更大的房租代价,承载更大的经济负担;要么被迫背负巨债去买房;要么只能离开这样的城市另谋发展。群租要严打,合租要理解、宽容,政府不仅要维护“现有市民”的生活环境舒适权利益,更应该考虑“准市民”在自己城市的生存利益,要调和这两者之间的矛盾。(雷海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