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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关注市场到关注民生,政策性保障住房被提到了新的高度,江苏省各级政府调控房地产发展的侧重点也因此发生了显著变化。商品性与保障性是房地产的两种属性,只有夯实政策性保障房的基础,房地产业才能更好地发展。江苏各级政府近来将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作为工作重点,初步建立起“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住房,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家庭购买政策性商品房”以及“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并举”的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将广大中低收入者纳入住房保障网。——摘自8月20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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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我所知,省里的这些政策,是为了配合国务院和国家发改委前段时间的有关文件而出台的。我们也应当看到,近年来各级政府在对住房问题上所付出的努力,应该承认,他们是尽了力的。
但是,为什么大多数的老百姓对此还是不够满意呢?我想,主要有这么几个原因。
首先说廉租房,有数据显示,全省累计已有2.9万多户最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约占应保家庭的90%。按道理来说,90%的改善率是很高了,可事实上这其中还有玄机。在保证最低收入人群入住廉租房的政策中有个说法叫“实物保障和货币保障并举”,但现在的做法主要还是以“货币保障”为主。也就是说,政府按照人头和其收入进行补助,而低收入人群依靠补助自行租房。这样操作确实简便易行,但是步步攀升的房价仍会让一些低收入家庭望洋兴叹。所以,我们已经向有关部门建议,要以“实物保障”为主,让老百姓住进房子里,才是真正地解决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问题。
其次说经济适用房,这类住房虽然较商品房已算是价格低廉,但就困难家庭而言,仍可以算是不菲之数。对此,我们同样对有关部门提出了建议,叫做“有限产权”的方法。好比说一所价值30万元的经济适用房,某家庭只有10万元的购买能力,那么他就拥有该房三分之一的房屋产权,而另外三分之二仍归房产公司所有。如果今后他经济情况允许,还可以再次买断剩下的房屋产权,这样其实对房产公司和老百姓都有好处。
其实对于很多低收入家庭来说,切实需要解决的是有房子住,而不是住大房子。这就在房屋设计上给我们提供一个思考。也许多建点小套、单室套等小户型的廉租房或是经济适用房,会更受到老百姓的欢迎。
总而言之,在住房问题上,老百姓需要的是切实的可以看见的实惠。家家户户都有房可住了,他们也就真的踏实了。
(许培新 口述 彭艺斌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