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八月十三日电 题:中国住房市场逐渐完善
中新社记者 阮煜琳
相对于高歌猛进的商品房市场,中国住房保障发育迟缓。今天《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全文公布,以此为契机,商品房市场与住房保障平衡发展指日可待,中国住房市场将逐步走向完善。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研究员汪利娜今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前中国房地产业发展势头很旺,但房价的过快增长,使得城市低收入家庭无法进入住房市场。由此在市场化进程中,就需要政府来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使住房市场结构更加合理。
一九九八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出台,宣告了福利分房制度的终结和新的住房制度改革的开始。根据其精神,廉租房适用最低收入家庭,中低收入家庭适用于买经济适用房,商品房则适用于高收入家庭。
但近几年,有些地方政府提供保障型住房力度不够,本应占市场主体的保障性住房逐渐边缘化,商品房成了解决居民住房的基本模式。相关数字显示,中国百分之九十四的住房开发定性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只占百分之六,而廉租房制度没有真正建立起来。截至二00六年底,全国仅有五十四点七万户低收入家庭,通过廉租住房制度改善了住房条件。
专家指出,《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是政府解决社会上低收入家庭的重要举措,加大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商品房供应,将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融入政府职责,是对住房市场的完善。
该意见规定,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五十平方米以内。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六十平方米左右。“此次住房标准还是比较合理的。”汪利娜认为,政府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应量力而行,尤其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住房标准上应该有明确要求。
据统计,从二00二年开始,全国经济适用住房投资出现负增长,占房地产开发投资的比重连年下降。为此,专家表示,各地方政府应根据市场要求,合理安排每年的经济适用房供地规模,以保障经济适用房的建设规模,使经济适用房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