拙文《期房销售制早该废止》在7月27日《新京报》发表,童大焕先生次日发表文章,认为“废止期房销售,有南辕北辙为高房价火上浇油之嫌”,笔者实在不敢苟同,因此不揣浅陋,再次陈述愚见,权为商榷。
童先生“废止期房销售必将推高房价”的论点,基于四点论据。其一,“预售与捂盘、囤地是个彼此对立的行为”,因此“取消预售,岂不等于鼓励开发商们捂盘?”然而,这真是对立的吗?事实上,正是因为有零成本的预售款占到半壁江山之多,开发商没有每天必须支付利息的“痛感”,因而才能通过预售一部分楼盘以达到获取另一部分楼盘捂盘暴利之企图,通过这一块土地上充裕的预售资金以达到囤积另一块土地之目的。在疯狂的市场上,捂盘即等于暴利,预售起家的开发商今日捂盘惜售毫不希奇。
其二,“期房改现房后,预售款的利息损失必然通过房价的形式转嫁到购房者头上。”按照成本理论,或者房地产是个垄断市场的话,确实应当如此。但今日之楼市真有如此理性吗?房价与成本之间究竟有多少关联度?如果房价高企仅仅是成本高昂所致,那民众何来如此多的不满?又何以诞生如此多的房产富豪?“消费者20%首付款那点利息损失根本不在话下”实在是太武断了,君不见每次加息,周遭尽是房奴之哀怨,甚至有人“跪求银行提前还贷”?所幸楼市尚未垄断,成本的转嫁不会如垄断巨头那般容易。
其三,“期房退出市场,短期内必然导致供应急剧下降,引发房价飙升”。这是对新闻中开发商观点的直接引用。但是期房退出并不等于房源减少,只要土地供应不减少,房源依然不变,所谓供需失衡也不过是暂时性的。自住型购房者应该是理性的,不至于因为这一年市场上房子少了就愿意付出几倍的价格。相反,出于对现房的偏好,他们会宁愿选择观望。
其四,“大量小开发商将无立锥之地,使房地产市场的寡头垄断地位加剧”。任何行业都有强者,这是肯定的,但影响小开发商命运的与其说是预售制度,不如说是政府批租土地的公正性。相反,正是因为取消预售让他们感到资金压力,他们才能真正适应市场———但凡是个人只要能拿到土地就能发大财本身就是不正常的。因为有资金压力,中小开发商必然会尽量缩短开发周期,囤积土地、捂盘惜售等现象有望减少,同时促使他们在房价上去展开竞争。
关键的一点是,预售制度本身是完全不公平的。它源于特定时期政府的政策优惠,对开发商有百利而无一害,因而它不会自动消失,解铃还需系铃人,所以消费者只能同样冀望政府来纠偏。(舒圣祥 杭州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