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经历加息的震荡,还没来得及完全消化加息的影响,国内房地产市场又一次迎来宏观调控的当头“棒喝”。日前,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联合下发通知,部署从本月下旬至明年1月在全国开展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
记者记忆犹新的是,去年7月份也曾搞过一次全国性的房地产专项整治活动。时隔仅仅9个月,为何又要搞专项整治?这次整治和上次整治有什么不同?这次整治能收到理想的效果吗?
应当说,上一次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中央满意、百姓满意还有相当大的距离。在今年以来各种问卷和网络民意调查中,住房始终在城乡居民最不满意问题中位居前几名。国家发改委4月3日发布的最新统计也显示,房价问题在2006年消费者价格举报案件数量中名列前五位。从近阶段公开披露的一些涉房纠纷和案件看,在新房预售、二手房交易各个环节中,各种违法违规、权钱交易行为仍大量存在。
在南宁,购房者唐女士因为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设计,未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而将其告到法院,要求赔偿12万元损失。唐女士的律师说,开发商变更设计后由于玻璃窗改为水泥墙,影响了房屋的通风、采光,常年要开灯、开空调,唐女士为此要额外增加电费及设备费用,并且房屋变更设计前后的市场价值也是不一样的。
在北京,3名购房者通过中介公司取得伪造证件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日前被追回,从事违法中介活动的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等4人被拘留。公安机关鉴定查实,3名购房人的《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和《北京市重点工程危改区被拆迁居民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审核表》均系伪造,《审核表》上盖的两枚公章也均系伪造。
在成都,廖女士与一家中介商定以30万元的价格由中介商代理销售一套小房型,并在成交后如愿拿到30万元现款。两个多月之后,廖女士偶然碰到买房的一对夫妻才得知,中介公司当时和他们商定的是33万元成交。在买卖双方均被蒙在鼓里的情况下,3万元的差价生生被中介吃走了。
上述案例当然不过是当前房地产市场所存在问题的冰山一角,据知情人士透露,仅在二手房交易领域就存在三大陷阱。除了上面所说的现金收房吃差价陷阱外,一些中介公司还在代理协议中设置霸王条款陷阱,比如不在协议里设定代理出售的时间限制等;设置买卖合同陷阱,中介在简单合同中只约定房款总额、房屋地址等基本信息,而没有约定具体的付款时间、付款方式以及物业交验、费用明细的条款。
这些陷阱当然并非都是今天才发现的,有些问题其实在去年的专项整治活动中就上了“黑名单”,但是,今年这一次专项整治和上一次专项整治并不是一码事。上一次搞的是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而这一次整治的是市场秩序,交易秩序只是房地产市场秩序的一部分,这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显然是大大拓宽了。从八部委的通知看,除了继续整治交易秩序以外,这次专项整治重在对在建并已开始预售的房产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全面覆盖项目审批、开发、交易、中介四大环节。可以说,这次整治既是去年整治的延续,又是对去年整治的深化与扩展。
从整治活动主体看,去年的发起者是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三家,而今年又新增了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计署、监察部、税务总局这五家,特别是审计署、监察部的加盟,不仅说明这次整治的决心和力度更大,也说明这次整治除了要继续运用好行政手段,还将更注重运用法律手段,以使房地产领域权钱交易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在未来的整治活动中,如果能揪出几个重量级的权钱交易的高官或开发商,那必将是这次整治的最大亮点。
透过八部委通知的精神看,开展专项整治对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的合理住房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地应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方面要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紧、抓好,另一方面要着力增加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的有效供给,稳定住房价格,完善房地产市场管理制度,强化市场监管,从而建立健全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周剑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