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沪上多个社区业委会“难产”的事例,“小字报”和匿名信风波屡见不鲜,诸如利益说、开发商操控说、物业卧底说等版本的争论此起彼伏。但争到最后,往往造成业主大会不能召开、业委会无法成立、业主利益不能保障的尴尬局面,留下的是争吵、反目、寒心……
有些业主认为,业委会是名利场,一旦进入,开发商养你、物业怕你、业主敬你,红包、面子统统到手。于是,他们想尽办法、挤破脑袋也要抢个位置。殊不知,为了争夺本该为业主服务的业委会成员名额,他们颠倒了自己与业主大会、业委会的关系,损害了更多业主的直接利益。
无休止的争论是加快业委会成立进程?还是拖其后腿?显然,业主大会越晚召开,越不利于业主利益的保障。一位业委会成员曾说过一席话:小区成立业委会、召开业主大会的目的,并不是要去炒掉物业,告倒开发商,而是合法合理地保障业主权益,实施监督的职能。
业委会选举能否顺利完成,关键是业主能否求大同而存小异,少猜忌而多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