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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秦虹:经适房公示不该走形式
2007年04月04日 08:50 来源:人民日报

  记者:北京有关部门追回骗购的经济适用房。您认为这样做效果如何?

  秦虹:这一做法起到直接效果,也对类似事件起到一定震慑作用。但这毕竟是事后查处,对类似事件,最关键的还是要把好准入关,以防为主。经济适用房的性质非常明确,是对中低收入家庭的保障性住房,定好标准后,对象应该很清楚。怎么把好准入关,是经济适用房制度能否正常运行的关键一环,也是国家政策能否真正优惠到位的关键。

  记者:目前经济适用房准入把关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秦虹:经济适用房的准入把关,就是要严格审核申请家庭的住房和收入情况。现在有些地方对经济适用房准入把关投入不足,没有组织专门人员对每一户申请者的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和调查。另一方面,《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要求对申请者情况公示,有的地方却只在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公示。根据各地经验,应该到申请者现住小区去公示,才能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居委会、老百姓更了解申请者,知道他是不是有房,是不是收入低。公示才能有效。

  记者:要加强准入把关、加强监督,有哪些切实可行的做法?

  秦虹:有些城市有很好的经验,比如山东一些地方,监察部门和建设部门联合发文,如果举报情况属实,马上就严厉查处。武汉、青岛等地通过电视直播方式公开经济适用房摇号,使过程清晰透明。普通老百姓如果发现公示的申请者不符合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条件,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等方式举报,防范骗购,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王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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