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人员的社保、拆迁补偿、企业托管职工生活费等切实关乎百姓生活,近日南京市委市政府正式出台了《关于着力解决民生工作中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给出十条具体实惠措施。
征地拆迁后,老百姓住房问题的解决也进一步明确,意见要求完善“市场+保障”的城市房屋拆迁政策,调整规范住宅搬迁、过渡补助费,提前搬家奖励标准,非住宅停产、停业损失补助,非住宅设备拆除、安装搬运费等补助性费用,扩大保障性住房申购范围。
逐步建立征地区片价综合补偿制度
如何补偿才能保护好农民的利益?意见提出,调整现有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和模式,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等因素,逐步建立征地区片价综合补偿制度。
在集体土地征地房屋拆迁补偿政策方面,将进一步规范南京市征地房屋拆迁工作,调整原房补偿标准,装修补偿标准以及提前搬家奖励,搬家、自行过渡等补偿标准。
内退生活费不低于最低保障标准
企业托管职工生活往往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对此,意见提出,市属国有企业及已改制企业托管人员中的内退人员,基本生活费在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后,不得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今后每年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际增长数额递增。
明年十一前发完企退人员计生奖励
退休职工计划生育一次性奖励早就有了政策,但是钱却迟迟没发,究竟有没有发放时间表?意见表示,在2011年10月1日前,完成对1996年至2008年期间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的企业职工一次性奖励金发放工作。 (孔小平)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