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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超高层住宅鲜见避难层 安防问题引人关注(2)

2010年11月26日 10:57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住酒店问避难层的

  都是外国人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明确规定,避难层的设置有两个要求,一是必须是超高层建筑,具体指超过100米高度的高楼;其次,属于公共建筑,也就是指医院、商场、写字楼等超高建筑。通常每隔10~15层就必须设一层避难层。

  一些高层酒店的总台服务人员告诉记者,住店的客人中,主动询问避难层的外国客人比较多,但几乎没有国内客人询问避难层在哪里,可见中国人对于超高层建筑的安全意识还是很薄弱。

  强制住宅设避难层

  杭州已先行

  目前国内有些城市已经强制要求高层住宅也必须设置避难层。例如杭州在两年前就出台相关规定,要求高度超过100米的超高层建筑中,必须要设置一层防火防烟、有独立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的应急避难场所,而且避难空间不得改变使用功能,不得减少面积。为了鼓励开发商设置避难层,规定超高层建筑避难层中的避难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收土地出让金;也不核发产权,不计入分摊面积。

  超高层住宅收楼

  查验三大要素

  超高层住宅业主在收楼时一定要留意以下三大消防系统是否健全,消防安全才能得到更好保障。

  首先是必须具备消火栓灭火系统;其次是询问开发商在设计上是否有防火分区系统(即避难层);第三,是否安装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该系统是现代超高层建筑不可缺少的消防设施。(作者 黄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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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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