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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担忧:房产税无关首套自住房(2)

2010年11月24日 10:24 来源:楚天金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政策动机:遏制投机性购房

  对普通老百姓有利

  究竟什么是房产税?还有所说的物业税,又是什么呢?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额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权。

  前几年广泛提及的物业税,与现在所说的房产税,实际上是一个概念。只不过,房产税我国本来就有这一税种,现在征收,只是改革;而要启征物业税,则是推出新税种,需要走复杂的立法程序。

  早在1986年我国就出台了《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如果自用,要缴纳1.2%的房产税,而要出租要缴纳租金收入20%的房产税。不过,对于老百姓个人住房,房产税一直是免征的。

  房产税也就是在保有环节向产权人征税。目前我国房产税收主要在三个环节:开发、流通、保有。开发环节主要是针对开发商的税种,交易环节则包括契税、印花税、二手房营业税等。

  近几年房地产市场调控多次使用税收调节工具,但主要都在交易环节。而实际上,相关税收都被转嫁到了购房者。在武汉,二手房买卖过程中,一般是由买房者承担所有的税费。

  房价过快上涨的一种重要原因,是投资投机成风。因为没有什么持有成本,很多家庭拥有多套房产待价而沽。而开征房产税,则增加了住房保有环节的成本,有助于有效遏制投机性购房抬高房价,从长远来看,对购房自住的普通老百姓是有利的。

  无需担忧:无关首套自住房

  武汉目前尚无“动作”

  在汉口一贸易公司上班的小赵,一直在努力的攒钱等最好的时机买房子。对于房产税,他既欢迎又担忧。他希望房产税出台后,能够把房子的价格往下拉一拉,让他早点买上房子。担忧的是,他自己以后买的房子会不会被征收房产税,如果那样每年就得多一笔不小的支出了。

  这样的担忧其实没有必要。就目前的信息来看,自住房应该在免征范围之中,房产税几乎不会增加自主需求的成本。“房产税的征收面应该仅限于投资型住房。”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财税系教授王德祥称,房产税应采取累进税率,面积越大、套数越多,税率就越高,持有成本也就越高。“如果首套自住房也征收房产税的话,那只会增加买房成本,对于遏制投资的意义也不大了。”

  除此之外,有消息称,房产税试点启动还将遵循“存量不动、增量开始”的方案,也就是仅对新税出台后新买的住房征税。

  开始的试点也仅是在少量房价高的、炒房严重的一些城市先行试点。王德祥认为,目前武汉房价虽然与市民收入相比较高,但与一线城市比还有差距,武汉应该不会先行试点。武汉市财税部门也称,目前没有任何房产税的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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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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