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10年青岛市住房保障状况白皮书正式发布。白皮书全面展示我市住房保障工作情况,白皮书共6个章节,约9000字,介绍了我市当前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状况、基本政策、基本经验,对今后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展望。
在住房保障方面,我市以政策性住房和商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基本确立,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实现应保尽保,2.4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面开工建设,实物配租配售率逐步提高。 2007年以来,市、区两级财政通过直接投入或让渡土地收益方式用于住房保障方面的资金已经超过100亿元。
预计今年年底本期规划结束时,市区实物配租配售保障低收入家庭将达到3.1万户,本期规划确定的3.5万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配租配售率将超过88%,我市的实物保障水平走在了全国前列。剩余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在满足符合现行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的基础上,从明年开始,可以进一步扩展保障范围,降低申购门槛,满足符合下一规划期保障条件的家庭的住房需求。
在住房保障的管理上逐步规范。在资格准入上,我市实行两级管理、三级审核、两次公示制度。在公开配给上,我市严格按照房源公告、申请审核、入围排序、公开摇号、轮候选房等程序进行。在退出机制上,采取了主动申报和年度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实施动态管理。每年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实施年度复核,对被保障家庭的收入、住房等情况进行跟踪复核,对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保障资格,及时进行清退。
根据《青岛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2011-2013年)》要求,2011-2013年,计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6万套,解决和改善6万户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解决和改善1.2万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住房条件。市区将开工建设限价商品住房30000套,逐步满足中等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预计规划期结束时,我市将至少有10万户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得到解决、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延伸
住房保障五个“率先”
我市住房保障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同类城市前列,主要体现为五个“率先”。一是率先制定并实施了2008-2010年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二是率先将保障方式由发放货币补贴为主转变为实物保障为主,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全部实现实物配租;三是率先建立健全了公共租赁住房制度,重点解决“夹心层”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四是率先全面实施保障性住房配建制度,按照建设用地不同性质,分类确定配建比例,实现了保障性住房的合理布局,方便了被保障家庭居住和生活;五是率先开发应用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基本实现了市、区、街道信息化联动管理,公安、民政、社保、公积金等部门数据共享,提升了住房保障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记者 芦智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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