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招二
以朋友名义购买购房后 朋友“翻脸不认人”
典型案例:高先生和妻子名下各有一套全款购买的住房。高先生年初时看中了大兴的某楼盘,准备购买一套小户型用于投资。这已属于他的第三套房,银行停贷。他便以好朋友江先生的名义购买,出于信任他们没有签署任何协议,半年后,高先生要求江先生将房产卖掉把钱给他,被江先生一口回绝,高先生傻了眼。
风险系数:★★★★★
专家分析:“伟嘉安捷”的专家指出,用朋友名义购买房产风险最大。正如案例中高先生,因为没有合法公证或是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自己出钱购买的房产被朋友占为己有,高先生“哑巴吃了黄连”。因为房产证登记在朋友名下,高先生无凭无据,即使双方撕破脸皮,也无济于事。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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