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从2009年5月起,西安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由最低收入家庭中的住房困难户扩大到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符合条件的最低收入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均可申请廉租住房保障。
据介绍,城镇最低收入家庭是必须经过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城镇低收入家庭是指经民政部门认定、家庭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0%的家庭。
日前,西安市2010年第一批廉租房实物配租已经开始审核。“年底前符合条件的家庭中,86.4%的都能租到住房,多出来的252户家庭将顺延到下次配租。”据介绍,西安市今年第一批廉租房实物配租已经开始审核,总共有1872个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报名竞住1620套廉租房。
此次进行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包括杨家庄二期528套、席王廉租住房1092套,计划年底完成实物配租工作。对年龄在60周岁以上符合申请条件的住房困难户,房管部门还将减半收取廉租房租金。
据西安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报名的1872个家庭名单分别在西安市房管局官方网站(www.xafgj.gov.cn)和《西安晚报》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家庭,将于12月摇号分房。
公示期内,社会各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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