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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参考面积被指滞后

2010年11月08日 09:22 来源:北京商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三年前27.07平方米的人均居住面积参考标准,让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可能找不到“相亲对象”。

  本月2日起开始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规定,对人均居住面积超过当地平均水平的将禁发第二套房贷。然而,北京市目前执行的仍然是2007年公布的27.07平方米的人均居住面积标准,但来自相关机构的统计数据显示,北京市使用公积金作为二套房贷的自住型消费都是改善型需求,三口之家的需求基本上会超过81.21(27.07×3)平方米的上限。对此,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与市住建委等相关部门研讨北京市的公积金新政落地细则,在细则尚未出台之前,仍将按照27.07平方米的人均居住面积进行界定。

  “基本上从月初起我们递上去的公积金二套房贷都被卡住了。”昨日,一位不愿具名的中介机构负责人告诉记者,尽管北京市的公积金政策尚未落地,但公积金二套房贷的政策却已经开始执行,目前参照的标准是人均27.07平方米,只要高于这个便不会被批贷款。

  “三年前的数据已无法代表当前市场的具体情况和自住型购房者的需求,因此相关部门用三年前的数据作为放贷的凭证有待考量。”个贷机构伟嘉安捷分析师吴昊表示,三年以来北京市的房地产市场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无论是价格还是政策,因此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整参照标准,避免误伤改善型需求。

  对此,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透露,目前北京市执行四部委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的配套细则正在制定,其中很重要的一条便是对二套房改善型需求放贷标准的界定。“肯定要考虑自住型购房者的需求,但也绝对不会让利用公积金投资的人钻空子。” (记者 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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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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