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日,长春各商业银行普遍表示,已接到相关文件或者通知,对首套房屋贷款执行首付比例30%,贷款利率8.5折标准。这意味着此前部分银行发放的首付20%,利率七折的房贷就此停止,然而在新政执行前提交申请的存量房贷,何去何从呢?
李女士10月份通过开发商向某银行提交了房贷申请,当时据销售人员介绍,这家银行可以提供首付20%,利率七折的贷款,而且这也是与该楼盘合作的几家银行中,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最低的一家。可是,申请提交后,审批迟迟没有结果。近日她收到银行的通知,表示银行于本月起开始执行新政,房贷标准统一为首付30%,贷款利率8.5折。原以为赶上了“末班车”的李女士,非常失望,因为这意味着自己需要多准备五万元左右的首付款,而且还款的利息也多了几万元。
昨日记者就此对多家银行房贷部门进行了采访,据介绍,尽管各家银行执行新政的时间不同,但普遍存在存量房贷的问题。对此,有的银行表示,刚刚接到正式通知,对新申请房贷肯定执行新标准,但存量房贷如何处理,还没有接到具体要求,近日会有比较明确的答复。也有银行房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对于存量房贷的处理,他们有非常规范的程序,如果在新政执行日期前通过的贷款审批,就按照原来的标准执行,当时申请的比例为多少就是多少,但如果在新政实行前没有通过审批,就必须重新申请,而且只能按照新标准申请了。
据了解,也有个别银行要“视合同情况而定”,若借款人当时与银行签订的房贷合同约定房贷利率下浮比例可调整,则此次可能调整为8.5折利率;若约定利率下浮比例不变,则不在此次调整之列。
业内人士表示,对于存量房贷各家银行认定方式并不相同,有的按照贷款申请的时间,有的按照贷款审批的时间,因为从房贷申请提交到审批有一定的时差,所以通常以审批的时间为准比较多见。(记者 温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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