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票”背后是谁在谋取暴利
王强等购房者告诉记者,虽然他们自己通过“房票”买到了房子,但有两个疑问,一直想不通。
首先,这些人的“房票”,是怎么获得的?
一位房产中介告诉记者,一部分拥有“房票”的人,就是一些管理部门的人员或关系户,开放商为了和他们保持好关系,就将好的房源留给他们,后者再通过卖房票这种方式,转让给下家的购房者。
“针对这种情况,一张‘房票’3万元,就是3万元的贿赂款,10万元,就是10万元的贿赂款。”他说,“而现在,一些‘房票’已炒到了50万元。”
“还能拿到‘房票’的,就是有门路的人。”这位中介说,“比如你有亲戚在房产公司工作,当然至少得是个中层,他就可以通过渠道把房子留给你,也就是说你拿到了‘房票’,一转手,也就是几十万元,大家利润分成,皆大欢喜。”
王强的另外一个疑问是:按房管部门规定,一套新房源一旦被预订,预订者的姓名就会在有关部门备案,不得轻易更改,但这些在网上出售“房票”的人,都是声称“直改名”,也就是直接过户。通过私下里将房源直接改名,转让给买房者,不通过二手房交易程序,明显不合法。
那么,这些手续,是怎么办下来的?
房产中介解释说,那些拥有“房票”的人,一般都没有把房产证办出来,所以,他把房子转给下家时,只要在去房管部门修改一下相关票据,就可以了。
“二手房交易,是在房产证上改名字,但房产证都没办,就不需要改名字了,其余手续办办,很简单的。”这位中介说,“说白了,只要与开放商、房管部门关系好,就行了。”
●记者手记
“房票”盛行究竟肥了谁
台州的“房票”,已经形成了一条利益链。开发商和公司内部人员,为了不同的目的,将楼盘的房源,在开盘前,就给了某些有门道的人,然后,这些人又私下转手给购房者。
对开发商来讲,各方关系打点好了,有利于今后公司各项工作的进行。对于拿到“房票”的人来说,几乎没花一分钱,平白无故就挣了一笔不菲的转让费;对于从中协调的房产中介来说,只要有转让,就有费用,就有他们一口汤喝。
所以,这是一笔“三赢”的生意,而最后倒霉的,就是那些购房者。那些可怜巴巴,甚至漏夜排队的购房者,好不容易排到队,却被告知房子卖光了。他们很多人压根都不知道,自己被忽悠了。即便是那些通过买“房票”购得了心仪房子的人,他们也多付出了一笔昂贵的中介费,而那也都是真金白银。
当然,受害的,还有我们的政府部门。尽管某些人作为个体是通过“房票”大赚了一笔,但因为所有房子的转让都是“直改名”,也就是直接过户,少了中间的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税费,应当算偷税漏税。
更严重的问题是,开放商把房源先给了政府工作人员,让其通过转让房源受益,实际上是变相的行贿受贿,最后必然有其目的。作为商人,肯定是希望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所以,“房票”盛行,对政府部门来讲,受损的不单单是法纪和公信力,还有更多看不到的东西。
总之,炒卖“房票”行为明显违法,并且与国家调控房价政策相违背。台州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应予以严查,遏止乱象继续蔓延。记者 章建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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