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处处长文林峰昨日在“严政下的购房与投资研讨会”上表示,房产税应以房产评估价为税基,目前我国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个人收入诚信系统、房地产价格评估体系等房产税的征收基础欠缺,如果匆忙出台房产税,可能造成新的社会不公。税收应该具有长期稳定性,不宜于经常调整,因此房产税的出台应非常慎重。
当前,很多人寄望房产税出台平抑房价,但在文林峰看来,在房地产市场供需矛盾没有彻底解决的时候,出台房产税在短期内可能抑制一部分投资,但不应简单认为房产税出台后就能够抑制投资和房价。房产税不是万能的,影响房地产价格的因素很复杂,其出台应该非常慎重。
文林峰表示如何征收房产税是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此前媒体报道的都是按套征收,按面积征收。但文林峰认为,房产税是一种资产税,应以资产的评估价作为税基。但我国以评估价格征收的基础还不具备,因为没有全国联网的住房档案管理系统,无法短时间内把全国城镇一亿多套住房估出价格来。同时,还有大量的低收入家庭要免税,这又跟诚信系统密切相关。而住房档案管理系统、诚信系统、评估体系等征收房产税的基础现在还很欠缺。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在同一论坛上也认为,房产税需要经过从试点到重新制定一些政策、修改法律法规再到全国推广这三部曲。
另外,聂梅生认为,房地产调控已成常态,不要期望调控会全面退出,应以平常心来看待。房价短期与政策密切相关,长期与经济增长有关。过去几年的调控经验表明,房价的同比涨幅在GDP与CPI区间内变动。她认为,截至9月底,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仍较充裕,不会出现资金断链问题。但原材料及人力成本上升导致生产企业利润正在下降,实体经济生存环境在恶化,产业结构转型的动力不够,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宜对房地产继续加压。记者 张 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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