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试点将会“2个月内在深圳落实实施”?昨日,这则消息在深圳引起了不小骚动。但深圳地税局相关人士回应,没有接到总局下发要在深圳试点的通知。
房产税征收试点“2个月内将在深圳落实实施,税率将在0.5%—0.6%”。如此详细的消息来源于近日的一次市政府会议,消息称“深圳市委、市政府会同各部门召开紧急会议,讨论房产税在深圳试点的落实工作,并就深圳房产税试点实施方案的相关修订稿提出了修改意见”。
消息还称,深圳市房产税初步拟定“分类累进”征收模式,即根据家庭拥有房屋套数或面积的不同,制定并征收不同税率房地产税的累进征税方式。至于开征税率,要高于此前专家预测的0.3%—0.4%,将在0.5%—0.6%。
记者就此消息向深圳地税局核实,地税局相关人士表示,并不太清楚这次会议的内容,但是目前尚未接到房产税要在深圳试点的通知。
他表示,由于我国的税权不属于地方,试点城市的选择和试点办法的敲定应该是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以及国土资源部等几部委讨论后决定,“最近它们也在开会”。
尽管是否试点、采取何种税率以及执行方法,并不是深圳市政府层面能决定的,但地税局发言人表示,深圳将早于上海、重庆成为国内第一个房产税征收试点城市。
分析人士推测,按照常规流程,房产税开征应该是先确定试点城市,再综合中央和地方的意见,拿出具体征收范围和税率标准等,最后由税务总局下发通知到地方。此次传出的消息,不排除是深圳应中央要求,就房地产税的实施方案提出的建议和修改意见。(记者/潘玉蓉)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