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限购令、加息之后,房地产调控再添砝码。10月25日,风闻已久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终于正式出台。该《办法》要求,自2010年12月1日起,预售资金全部存入专用账户,禁止开发企业直接收存预售资金,预售资金严格按工程节点支取:地下结构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等。业内人士认为,虽然预售资金监管并不会对房价下降造成直接影响,但是有力保障了预售项目的顺利完工,并能防止开发商利用预售资金囤地、炒股等行为,从长远看有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规范,是此轮调控的深入体现。
资金监管收紧资金链
与坊间传言的监管预售资金是为了调控房价的观点不同,业内更多的观点认为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开发商挪用预售资金,出现烂尾工程。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研究员李开发表示,该政策主要是为了让房地产开发商规范经营,防止转移资金,防止过度扩大市场,导致资金链太长。他指出,极个别开发商拿预售资金来多拿地,甚至炒股,参与炒房,当资金链出了问题,就会形成烂尾楼。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认为,只有开发商有钱、有地才能建成房子,形成供应量,从而起到抑制房价的作用。如果土地供应不足,同时开发商又缺少资金,市场上供应量会大大减少,所以从“监管办法”角度看,对抑制房价来说并不是好事,我认为主要作用是防范金融风险。
但他指出,实际监管的力度已经远远超出防范风险所需的力度,因为监管办法的四个节点主要针对的是建安环节,但对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建安支出只是很小的比例,土地成本甚至会占到支出的60%、70%,因此,“这个力度已经远远超过防范风险的力度,会造成开发商资金完全冻结在监管账户里。”
由此可见,房地产企业的资金链将面临怎样的压力。
短期迫使开发商降价
“二次调控最有力的就是限购,而比限购更让开发商痛苦的,则是预售资金的监管。”北京联达四方房地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锋指出,房企资金的构成有自有资金、银行信贷、商品房预售款、工程方垫资几个部分,其中商品房预售款项是连接其他几个环节中最关键的一环,通常可以在一个房企资金链条中达到40%的资金使用率。“也就是说,其实,房企用自己的资金拿地,用施工和供货商的资金盖房,银行贷款维持公司运营,而商品房的预收款则是提前把利润套现,从而使得开发商可以用购房者的资金来进行扩张。”
杨少锋认为,此次北京规定的预售资金监管使用,将立刻抽走一个房企将近40%的资金,房企将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他认为,开发商唯一的出路,就是顺应政策,调整房价,让虚高的房价回归真实的市场价值。
参与互动(0) | 【编辑:位宇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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