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租房租金或降低 市中心收回1700套房源(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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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租房租金或降低 市中心收回1700套房源(3)

2010年10月18日 10:39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陈琳还建议,广州可以参考香港公屋的经验,在推出公租房地块时允许开发商建设具有良好收益的商业配套,这样通过商业物业来弥补公租房的租金缺口。但这需要公租房坐落的地点比较好。

  对于有市民希望调低公租房的准入门槛,陈琳认为政府将内夹心层享受公租房的收入门槛定在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主要是考虑到超过这一标准的家庭就可以通过轮候购买到目前政府推出的经济适用房。

  如果这些家庭不想购买经济适用房,也可以外夹心层的身份来申请公租房。但社会力量建房进度和供应房源的数量,是让这些家庭担忧的主要原因。

  -相关资料

  广州公共租赁房准入门槛(征求意见)

  享受政府主导建设公租房的内夹心层:

  1.广州户籍;2.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5000元(人均每月1250元)、家庭资产净值11万元以下;3.无自有产权住房;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5.未享受过房改房、解困房、经济适用房、拆迁新社区安置房等购房优惠政策;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

  享受社会力量主导建设的外夹心层:

  1.广州户籍或在广州工作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大中专及职校学生、引进的专业人才以及在本市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年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70000元(人均每月5833元)、家庭资产净值25万元以下;3.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未享受过本市购房优惠政策,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符合上述条件的单身人士,父母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父母租住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可以独立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记者 王卫国 实习生毛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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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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