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楼市地方细则出炉 暂时限购第三套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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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楼市地方细则出炉 暂时限购第三套房

2010年10月13日 13:33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讯 昨天,南京市落实多部委“9·29楼市新政”的五条地方细则出炉,在重申加大住房保障力度、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等多部委新政的基础上,该市还制定了一些较为严厉的个性化举措。

  暂时限购第三套房

  南京细则提出,保障居民自住改善型需求,严控投机炒房。保障本市居民自住改善型和外地来宁工作需要购房。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严控投机炒房,对违反上述规定、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的,银行不予贷款,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南林大城市社会学博士孟祥远认为,“暂时限制购买第三套住房”就是变相的限购,潜台词是“购房别指望短期内投资”。同时,细则并未对外地人购房给出“需在本市有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限制,这也考虑到了新南京人的现实情况,较为人性化。

  南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以“迄今全国最严厉的限购政策”来形容南京的限购。他称,“放眼全国来看,南京并不属于‘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所以如此严厉的限购政策出台,出乎意料。”

  张辉认为,限购第三套房将大大削弱楼市购买力。“政策采用了‘饥饿疗法’,相当于不给市场粮吃,就看政策能持续多长时间了,如果一两个月,市场还能扛一扛就撑过去了,如果是半年,供需肯定会产生较为明显的逆转。”

  不过,网博机构总经理孙海表示,限购并未给出明确的时间节点,另外之前已经卖掉的住房还算不算在其中等等问题,还有待明确。业内人士亦指出,全国性的房产信息系统尚未建立,因此外地人的“第三套房”如何查,也是个麻烦的问题。

  购唯一住房契税减半

  南京调整了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自2010年10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的普通住房,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得享受上述优惠政策,一律按3%税率征收契税。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业内人士分析,这一政策对自住需求的支持较为明显,也切合了我省细则的相关思路。

  正因如此,在我省契税新政颁布后,昨日抓紧过户以享受老政策的购房人让房产交易中心爆棚。记者昨天一早在华侨路交易市场看到,等待过户的市民排起了长队。来自南京市华侨路、大光路、中央门三个房产交易中心的数据显示,昨日南京共有816位购房人在三个中心交件,是平时交件量的4倍多,如加上江宁和江北的交件数,接近2000件。

  不过契税工作人员也提醒说,9月30日前签约的合同、10月20日之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合同鉴证或登记,这两个条件同时符合的,才有可能享受老的契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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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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