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铿: 保障房对象不可太宽 应实行一户一宅政策——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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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铿: 保障房对象不可太宽 应实行一户一宅政策

2010年10月11日 10: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0月11日电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国家统计局原副局长贺铿今日表示,保障性住房对象应只有10%或者15%的家庭,不可以太宽,并指出保障性住房应该严格实行一户一宅政策。

  第十六期“经济每月谈”11日在北京梅地亚中心举行,主题为“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贺铿在此间作出上述表示。

  贺铿表示,根据我们国家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并不高的实际,保障性住房的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只能是解决低收入居民的基本住房的基本需求,不可能把标准定得太高,保障的面也不可能太宽。因为你定得太宽,标准定得太高,国家不可能有这样的财力去保障。

  对于低收入水平究竟怎么来界定,贺铿认为,我们国家比美国的标准应当更低一点。美国约定低于平均年收入80%的家庭为低收入者,根据测算,中国应该是60%,保障对象应该只有10%或者15%的家庭。

  针对有的经济学家把保障性住房或者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和新加坡类比,贺铿指出,“大国不可以师小国”。新加坡是几百万人口的国家,是一个小国。中国13亿人口,这样一个大国解决住房问题,若按新加坡的办法,是绝对没有办法实行的。

  政府实施保障性住房的办法应该是什么办法?贺铿认为是多建廉租房、发展公租房、补贴购买商品房。他主张,把土地转让金全部收缴中央,主要是用于解决廉租房的建设问题。公租房应该是政府监管之下,由社会机构来做,政府进行监管。贺铿建议政府要加大力度坚决管理好、理顺好租赁市场。

  最后,贺铿称,发展保障性住房“只能是雪中送炭,而不可以是锦上添花”,要严格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对于媒体报道的深圳经济适用房四室两厅,建在高档社区、装修很精美。以及在常州出现的连排别墅是经济适用房等情况,贺铿指出,这种情况是非常不正常的。保障性住房是满足低收入者住房的基本需求,这一点是必须清楚的,绝不可以搞锦上添花,要严格实行一户一宅政策。多数国家调控住房的过程当中,都是一户一宅,没有说两户、三户,二套房、三套房的提法相当不科学。(据网络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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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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