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箭在弦上 专家称房价半年内恐难大涨(3)——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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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箭在弦上 专家称房价半年内恐难大涨(3)

2010年10月09日 10:44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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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价半年内很难大涨

  专家称国家已同意上海试点房产税

  “今年底,广州楼市将进入低谷。”黄韬预计,随着楼市调控政策进一步发挥作用,下半年广州住房成交量有可能急速下降。而尽管存在争议,但在分析后市走势时,大部分人都不敢小视此轮调控的效果。不少专家预测,今年楼市半年内恐难再有大涨。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在分析上海细则“沪12条”时也指出,从调控手段分析,限购属于行政命令,在投资投机者大量购房的现实条件下,暂停购房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而且为合理的自住者留下了“活路”———可以新购一套。而个贷政策方面,“沪12条”除严格落实了中央政策外,还严格了公积金贷款,信贷政策的全面紧缩,将有力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这都使上海房价半年内难上涨。”

  杨红旭特别提到,虽然“沪12条”中,之前部分民众有所期待的房产税最终没有出来,但其中却有“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本市将积极做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各项准备工作”的表述。他分析说,“这说明国家已经同意上海进行试点,只是还需准备配套措施和等待更佳时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房产税依然是楼市调控最重要的‘备用武器’,继续发挥着对于投资投机需求的威慑作用。”

  长假期间,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对媒体表示,“对个人所有的住房恢复征收房产税是必要的”。该人士解释说,中国现行房产税开征始于1986年。由于当时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普遍较低等情况,《中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免税。如今既然时机成熟了,现在恢复征收再合理不过,总比推出“物业税”这一新税种要方便许多。

  此言一出,又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房产税开征似乎已经箭在弦上,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房产税并不是原子弹”。即便房产税开征,也要看其具体征收办法和税率,假如征收税率很低,反而可能会产生许多问题,“比如出租的第二套以上房产,房东完全可以转嫁到房租里,未必真能打击投资购房。”

  □名词解释

  房产税

  目前所探讨的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早于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就已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当年10月1日开始实施,但对个人所有非营业性房产免征。

  房产税并非新税种,其收税方式是依照产原值减去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其中,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而用于居住时,房产税暂按4%的税率征收。记者牛思远见习记者钟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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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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