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记者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公共租赁房用地建设将与廉租房逐步实现并轨,保障性住房配建套数、比例及面积等明确纳入土地出让合同中。
据介绍,我省将根据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要求,在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供应总量70%的基础上,结合实际,选择地块,探索以划拨和出让方式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地建房、逐步与廉租住房并轨、简化并实施租赁住房分类保障的途径。(记者 文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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