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记者从泰安市房管局了解到,泰安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任务现已明确,计划年内新建230套公租房,保障对象范围明确,主要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中的住房困难群体,打破了户籍限制。
目前,泰安市首批公租房建设用地已经确定,一期工程将建设2栋公共租赁住房楼,3.9万平方米,648套,力争2010年10月底前开工,2011年底前竣工。2010年年底前,将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230套。泰安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按照不高于同地段住宅市场租金的60%确定。泰安市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标准具体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有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人均年实际收入低于11000元,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的家庭;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人员,应具有泰山区、岱岳区、泰安高新区和泰山景区范围内城镇常住户口(非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年满18周岁,且在市区有固定工作,年实际收入低于11000元的无房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须是已取得泰安市市区《暂住证》,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三年以上并与就业单位签订劳动或工作合同的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泰无住房人员。(记者 曹剑 通讯员 马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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