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1
房源多元 维持调控效果
《通知》中称,“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公租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捐赠住房作为公租房,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对经营公租房所取得的租金收入,免征营业税、房产税”。
“链家地产”市场部认为,此项确认使得公租房来源在未来呈现多元化。若全部保障性住房都由政府新建或分配来提供,显然是“远水救不了近火”。而如今的税收政策优惠如以捐抵税,免征营业税和房产税等,基本保证了提供公租房的单位和团体能够获得良好的收益,这大大增加提供公租房的单位和团体积极性,因此此项政策则可以调动民间现存的房产直接进入保障房的供给体系,使得政府保障房供应计划得以及时实施,进而起到维持调控效果的目的。
动力2
降低风险 助推成交入市
《通知》强调,“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
据分析,两条政策对于开发商来说是一次很好的福利。此政策没有颁布之前,一般配有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规划的土地中,有接近一半的建筑面积都为保障性规划面积,政府回购保障性住房的价格与普通商品房有较大差距,这等于是开发商做两份开发,拿一份利润。政策发布后,部分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免征,大大降低了开发商建设公租房的成本和开发风险,这样就基本能够保证每一块配有公租房的土地顺利成交入市。 (姚华 许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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