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委此次出台的一系列措施,大多仍是 对“新国十条”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但与之前相比,相关措施条条落在实处,几乎不给地方政府留有任何自行解读和继续观望的空间。尤其是其中提到“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严格实行问责制,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措辞之严厉,近年来罕见。
其实,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有关负责人在解释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时就已明确指出,部分地区对房地产业要以保民生为首要目标认识不到位,对房地产业不能作为城市经济支柱产业还有不理解情绪。矛头直指地方政府对待楼市调控的消极态度。
该负责人表示,一些地区认为现阶段本地房价水平与地区经济发展基本适应,房价上涨并不快,出于担心调控可能影响地方经济和财政收入的考虑,对于落实中央调控要求,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还在等待、观望,对土地供应和住房建设如何主动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缺乏研究探索,对下一步如何推进落实考虑不多。
昨天出台的措施中的第一条,就是明确要严格实行地方政府在楼市调控中的问责制。中央已清楚地看到,目前有部分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商结成了利益共同体,要从根本上遏制当前房价过快上涨,必须解决这一问题,房地产商才会失去背后的支撑力量,地方政府卖地的冲动才能得到抑制,一路狂飙的房地产价格才能最终被遏制。
同时,针对部分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相关部委明确,要在一定时间内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此前“新国十条”颁布后,北京版楼市调控细则就已出台临时性“限购令”,明确要求自4月30日起,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
上海迟迟未出地方细则。直至9月份,才有“沪五条”、收紧首套房契税优惠、房地产中介整治工作等一系列动作出台。分析人士预计,各地还将出台细则进一步落实相关部委的要求,其中,上海、杭州等高房价城市有可能在“限购”上再做文章,陆续出台暂时性的“限购令”,规定在一定时期内只能新购一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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