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建设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施期限为3年 ——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公租房建设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实施期限为3年

2010年09月29日 09:17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公租房建设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昨晚发布了《关于支持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对公租房建设用地及公租房建成后占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通知”还要求,在其他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公租房,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公租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建造、管理公租房涉及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如果说之前银监会彻查二套房的落实情况以及两部委对于土地出让的收紧都是在用‘打’的方式推进房地产市场的二次调控,那么财政部给公租房减税就是在用‘奖’的方式,增加租赁市场的供给给楼市降温。”链家地产副总裁林倩认为,上述政策可能是第二波调控中惟一“利好”开发商的,但目的却是通过增加政策性租赁市场的供应,调控楼市。

  部分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免征,大大降低了开发商进行公租房建设的成本,如若开发商能够有效利用自身资源,再加上政府统一回购公租房,那么开发商亏本的风险大大降低,这样就基本能够保证每一块配有公租房的土地顺利成交入市。此举可以有效提高公租房的供应速度。

  值得注意的是,这项财政部新政实施期限为3年,并会在3年后继续改善。林倩认为,这是新政调控开始以来首次颁布有具体执行期限的调控政策,而且此政策实施时间较长,因此这条新政也继国土部、住建部土地调控政策发布之后,确定了政府调控楼市不会放松,预示着未来政府调控政策可能以中长期为主。 (刘宇鑫)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