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被政府“一女二嫁”
王小泽告诉记者,2010年8月中旬,他们突然接到拆迁公告,正式确认自己所在的小区要被开发。同时,他们被告知,8月25日前签订拆迁补偿安置意向书的住户,可以获得1.1万元的奖励。8月13日至9月12日为搬迁时间,早签意向书、早搬迁,不但能获得上万元的奖励,以后回迁选房时也占优势。
然而,多位居民告诉记者,在此之前,从来没有人找他们协商过拆迁事宜,他们也没看见过征地、拆迁等批文。“政府从来没有征求过我们的意见。现在,他们贴一个公告,就让我们搬走,实在太霸道了。”一位60多岁的退休干部说,因为回迁买房还要自己再拿出几万元,他们小区的很多居民都不愿意搬迁。
针对日益增多的拆迁矛盾,2010年5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治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的紧急通知》,其中明文规定:城镇房屋拆迁,必须严格依法规范进行……立项前要组织专家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被拆迁人的意见,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控制拆迁规模,对于没有经过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或群众意见较大的项目,一律不得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当地居民表示,鄄城县此次拆迁没有执行国办通知要求的“征求意见”环节,而且发布拆迁公告前,县政府就已经将居民小区的土地卖给了开发商。
2010年3月24日,鄄城县国土资源局在《菏泽日报》刊登公告,将黄河街北、温泉路东的95亩地块(即“上海城市花园”项目用地)的使用权挂牌出让,起始价为1100万元。
记者获取的鄄城县城建重点工程进度表(第22期)显示,截至2010年5月18日,黄河街北、温泉路东的地块已拍卖完毕。
然而,截至目前,王小泽等居民依然合法持有自己住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在收回居民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政府就将土地卖给开发商,这是典型的土地‘一女二嫁’。”北京才良律师事务所长期关注土地问题的律师王才亮说。
“舜城国际”项目与此类似。今年7月,该项目被拆迁人陆续接到签署拆迁安置意向书的通知。而在此前的3月23日,鄄城县国土局同样在《菏泽日报》刊登了此地块的挂牌出让公告。有媒体报道,4月,该项目涉及的141亩土地被成功拍卖。
9月17日,记者来到鄄城县国土局调查上述两地块的拍卖信息。虽然多次核实记者身份,鄄城县国土局的工作人员依然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对这些属于政务公开内容的信息讳莫如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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