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在公布36个城市房价时曾指出:从7月份的房价变化看,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量跌价滞,房价走势趋稳,对市场变化反应较为灵敏的存量房价格出现回落。但近期部分二、三线城市新建商品房价有所上涨,多数城市平稳,部分城市涨幅较大。
由此看来,房价不跌,则调控不止。问题的关键是,房价跌多少才能让中央满意?这其实是无法量化的,但还是可以有些大概的衡量目标。上一轮全国房价下跌,从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全国70个城市房价指数连续7个月环比下跌,虽然每个月的跌幅都没超过0.5%,累计跌幅只有1.9%,但已达到国家不愿承受的程度。当然,彼时国家更担心宏观经济过度低迷。
若以此类推,在当前宏观经济增幅正在下滑,而回落速度不可能超过2008年下半年和2009年一季度的情况下,国家可以忍受或希望70个城市房价环比下跌半年左右,也即跌至明年一季度,这样基本就能达到预期目标了。至于跌幅,按照我国房地产市场的现状,不可能出现较大跌幅,累计环比跌幅达到2%左右就差不多了。
当然,必须考虑区域差异性。本轮调控主要是抑制部分房价过高、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所以就房价指数而言,一线城市的跌幅应明显大于全国平均水平。7月份70个城市房价环比持平,而上海则下跌0.6%,反映出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调整幅度大于其它城市。若以同质楼盘价格相衡量,全国住宅价格应出现10%左右的跌幅,而高房价城市则应出现20%左右的跌幅,才能算得上基本达到调控目标。近几个月商业银行反复进行房价下跌30%的压力测试,从一个侧面说明了中央意图。
所以,至明年一季度之前,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的房价应该有所下跌,房地产调控才有可能松动。如果接下来几个月,房价不跌反涨,则极有可能招致新的调控政策的打压。比如,近段时间,国家发改委、重庆市、上海市等皆有研究推出房产税的媒体报道,这就是很重要的一个“备用政策”。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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